边省苗蛮事宜论
有关土司制度之论著。1篇。清蓝鼎元(1680—1733,字玉霖,别字伏庵,号鹿洲,福建漳浦人,汉族)撰。内容首论改土归流之必要,同时披露土司对土民实行“一年四小派、三年一大派”的残酷剥削。为研究西南少数民族土司制度的参考文献。有《鹿洲全集》、《小方壶斋舆地丛钞》本等。
有关土司制度之论著。1篇。清蓝鼎元(1680—1733,字玉霖,别字伏庵,号鹿洲,福建漳浦人,汉族)撰。内容首论改土归流之必要,同时披露土司对土民实行“一年四小派、三年一大派”的残酷剥削。为研究西南少数民族土司制度的参考文献。有《鹿洲全集》、《小方壶斋舆地丛钞》本等。
清代宗室女的封号。(1)入八分镇国公及辅国公正夫人所生格格临婚时封此;(2)多罗贝勒侧夫人所生格格亦封此。皆授之诰命(卷轴式文书),品级相当于镇国将军夫人,额驸品级相当武职五品。身属“近支”者,与额驸
见“纳若”(1266页)。
即“吴添半”(1076页)。
部分鄂温克族人信奉的神灵之一。鄂温克语音译。旧时流行于今内蒙古阿荣旗地区。人脸长疥疮时供之,祭物是小米粥和狍胸骨。偶像为桦树皮或红铜剪成的一老翁面具,悬挂在门上。
藏语音译,意为“二头人”。参见“达诺”(723页)。
即“胆巴”(1712页)。
指《蒙古秘史》、《蒙古黄金史》、《蒙古源流》三部蒙古著名编年史(详见2336页、2341页、2337页)。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二等级封号之一,授螭纽金印。元统二年(1334),世祖子脱欢次子蛮子始受封。其子不花帖木儿(又作帖木儿不花)袭封。
?—988辽代将领。字安隐。契丹族。辽穆宗时,任南府宰相。辽景宗时,总领南面边事。时契丹对中原政策援北汉以抗宋。保宁八年(976)九月,奉命率兵南下,以战功加守太保。乾亨元年(979)三月,为都统领兵
明代云南镇沅傣族首领。世袭土官总管,专司操练。洪武十五年(1382),与兄那直归附明,授千夫长。建文四年(1402),置镇沅州,任知州。永乐三年(1405),率子入朝献方物,赐以钞、文绮。随明军征八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