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玛仁钦
明代藏传佛教格鲁派高僧。藏族。初为仁达哇第子,擅长辩证。约明洪武三十年(1397),拜宗喀巴为师,参与宗喀巴的宗教改革,协助建立甘丹寺。永乐十七年(1419),宗喀巴圆寂,以法衣及头饰付之,应诸弟子启请,嗣甘丹寺寺主法位,尊称“贾曹杰”,意为“嗣王位者”,藏籍称第二任甘丹赤巴,被西藏佛教徒尊为“师徒三尊”之一。
明代藏传佛教格鲁派高僧。藏族。初为仁达哇第子,擅长辩证。约明洪武三十年(1397),拜宗喀巴为师,参与宗喀巴的宗教改革,协助建立甘丹寺。永乐十七年(1419),宗喀巴圆寂,以法衣及头饰付之,应诸弟子启请,嗣甘丹寺寺主法位,尊称“贾曹杰”,意为“嗣王位者”,藏籍称第二任甘丹赤巴,被西藏佛教徒尊为“师徒三尊”之一。
指契丹游动的中央机构。有人以为,契丹政治制度的一大特色是国家统治中枢常年不设在一地,而是靡无定所,逐水草而迁徙。这种以皇帝行宫为中心,包括诸宫卫、中央诸官署等组成的游动朝廷,称之为行朝。考古出土《常遵
见“永谢布万户”(639页)。
唐代南诏职官名。辅佐诏主执掌国事的重臣。据《新唐书·南蛮传》:为王以下八大文武官员之一,犹试官也。主管军事,职位在※员外酋望之下,※员外之上,可兼任※九爽、三讬之职。有大军将12人,与清平官等列,日议
?—1892清朝大臣。字竹珊。蒙古正黄旗人。卓特氏。初为员外郎,后历任浙江按察使、云南布政使等职。光绪七年(1881),领副都统衔,任伊犁参赞大臣,寻迁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八年,署乌鲁木齐都统,与俄国
见“丹巴都噶尔”(379页)。
?—357十六国时期前秦大臣。略阳临渭(今甘肃秦安东南)氐人。※苻雄之子,※苻坚庶兄。史称其“文武兼才”。苻生在位时(355—357),为后将军、清河王。寿光三年(357)六月,获悉苻生图谋诛己,与梁
见“比丁”(188页)。
见“亲征平定朔漠方略”(1718页)。
清代后藏地方官员。藏族。为人干练,办事可靠。光绪十四年(1888),为东科尔,帮仔本公所书算。十七年(1891),为七品扎称营官。二十年(1894),升六品森宗营官。二十三年(1897),调补六品岭噶
元地方政区名。府治故址在今黑龙江省通河县大古铜村一带,有说在该省依兰县西北。明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