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玛仁钦
明代藏传佛教格鲁派高僧。藏族。初为仁达哇第子,擅长辩证。约明洪武三十年(1397),拜宗喀巴为师,参与宗喀巴的宗教改革,协助建立甘丹寺。永乐十七年(1419),宗喀巴圆寂,以法衣及头饰付之,应诸弟子启请,嗣甘丹寺寺主法位,尊称“贾曹杰”,意为“嗣王位者”,藏籍称第二任甘丹赤巴,被西藏佛教徒尊为“师徒三尊”之一。
明代藏传佛教格鲁派高僧。藏族。初为仁达哇第子,擅长辩证。约明洪武三十年(1397),拜宗喀巴为师,参与宗喀巴的宗教改革,协助建立甘丹寺。永乐十七年(1419),宗喀巴圆寂,以法衣及头饰付之,应诸弟子启请,嗣甘丹寺寺主法位,尊称“贾曹杰”,意为“嗣王位者”,藏籍称第二任甘丹赤巴,被西藏佛教徒尊为“师徒三尊”之一。
即“绝奴部”(1785页)。
地名、县名。位于云南省西南边陲,在库杏河与南锡河之间,东邻澜沧,南接孟连,西、北与缅甸相临。唐代属南诏辖地,元时属木连路军民府,明清属孟连长官司,清末归镇边直隶厅管辖,1913年划入澜沧县。境内尽为南
西汉元狩五年(前118),汉朝向河西发展,在※令居(今甘肃永登县东南)等地开办屯田,侵害了羌民利益。元鼎五年(前112),当地先零羌与封养牢姐羌等部落结盟,与匈奴通,合兵10余万,攻汉令居、安故(今甘
1239—1297元朝官员。亦名剌马丹。回回人。大名宣课提领迷儿阿里子。原居于阗(今新疆和田),元初随父入居中原。至元十三年(1276),监永州祁阳县(今湖南祁阳县),力阻元军杀县民,使13000余户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阿坝嘉绒藏族地区土司衙门职员。主管各寨向衙门交纳的酒,及官寨待客、念经需用的酒。由上等百姓轮流担任,一月一换,世袭。
见“萧温”(1991页)。
西夏国号。景宗元昊天授礼法延祚六年(1043)与宋议和,以此国号上书于宋。有人认为是“白上(高)国”的汉译对音。
为蒙古王公守陵墓者。例由阿拉特(平民)中指派专人负责陵墓的管理、祭祀、承担祭祀费用,终生从事此役。按墓主生前品级定服役者的数目。《(嘉庆)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751:顺治九年(1652)规定:蒙古亲王
书名。也称《成吉思汗黄金家族史略恒河之流》,蒙文蒙古编年史。清内蒙古乌珠穆沁旗衮布札布撰。雍正三年(1725)成书。1909—1910年间,俄国扎姆察拉诺从内蒙古阿巴嘎旗获完整的手抄本后,藏于圣彼得堡
见“集宁路”(225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