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歌赋>历史百科>民族起源>通事

通事

①官吏名。辽、金、元等朝皆置。契丹开国后,统治汉人日多,契汉间语言不同,风俗各异,为更好处理汉人事物,置此职官。《资治通鉴》注称:“契丹置通事以主中国人,以知华俗、通华言者为之。”史载,天显十一年(936),汉降官张砺背契丹南归被获,辽太宗责笞失职通事高唐英。后世此职似专主翻译,彭大雅《黑鞑事略》云:“译而通之,谓之通事。”周密《癸辛杂识》云:“陈说内外之言,皆立此传语之人以通其志,今北方谓之通事。”金代有省通事、诸部通事、女真通事等。大定二十年(1180)制,30月迁一重,120月出职。经一考、两考秩八品,三考者从七品。元代,诸衙署皆设此职,蒙古语称“怯里马赤”,参见该条(1501页)。 ②清代在台湾高山族地区代理“番社”办纳“番饷”及课派差役之人。所设始自明郑时代,清统一台湾后仍予沿习。郑成功时代是否为官设,失考。清代多由官府谕充,亦有少数为“番社”自雇。清时通常一社有一通事,亦有兼管数社者。多由精通当地语言之汉人担任,由官府给以信牌,每年予以更易。原先职能只是辅助“番社”土官、土目向地方官府办纳“番饷”及摊派差役。常欺高山族人不懂汉语和不谙书算,擅自科索,饱入私囊。后来连“番社”的土地出贌、出典也得由其盖戳,还包揽收管社租从中渔利。有些“番社”通事还负责裁决社内各种争端,凌驾于土官之上。有清一代,虽迭有改革之议及措施,终不能革除。至乾隆时(1736—1795),由识汉字或通汉语的高山族人充当者渐多。

猜你喜欢

  • 大头目

    明清时裕固族牧区的最高统治者。明朝政府为其颁发管辖八字墩(今青海祁连县境内)一带草原的敕书。清康熙年间(1662—1722)封为“七族黄番总管”,赐以黄袍马褂和红顶蓝翎帽,世袭相传。掌管该地所有部落,

  • 俄蒙协约

    又名《库伦条约》。沙俄为攫取外蒙古控制权,诱迫外蒙古封建主订立的条约。1911年,沙俄策动外蒙古封建主宣布“独立”,并以“保护者”的姿态,于次年11月3日,以廓索维慈为全权代表,与哲布尊丹巴委派的三音

  • 铁利部

    靺鞨诸部之一,后为黑水靺鞨16部中的一部。分布在今黑龙江省依兰县附近。所在历来有多说:一说在伯力(前苏联哈巴罗夫斯克)附近;一说在前苏联犹太自治州境;一说距库页岛不远;也有比定在今黑龙江省挠力河以东、

  • 心泉学诗稿

    书名。宋末元初之诗集。泉州穆斯林蒲寿晟撰。原集已佚,今本从《永乐大典》检辑,共6卷,诗近300首。其中有130余首写于南宋宝祐至咸淳初期(1253—1270),余多写于元初。对宋末元初旅居泉州的海外穆

  • 毗舍那

    即“毗舍耶”(1649页)。

  • 墀本

    藏语音译。亦作赤本。意为万户。元代宣政院所辖乌思藏地方官职名。元世祖郡县吐蕃之地,于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亦称释教总制院,后改称宣政院),命乌思藏高僧八思巴为国师(后升号帝师、大宝法王)领院事

  • 辖戛斯国王府

    契丹于柯尔克孜族先民辖戛斯人居地所设置的管理机构。辖戛斯,即唐时黠戛斯,游牧于叶尼塞河至阿尔泰山一带。10世纪初,契丹兴起(907年建国,947年改称辽),取代黠戛斯汗国在蒙古高原的统治。辽太宗天显六

  • 天开

    宋代云南大理(后理)国国王段智祥年号。1205—1225,凡21年。

  • 广西郡邑建置沿革表

    有关广西历史地理的考辨。不分卷。清黄诚沅(1863—?,字云生,广西武缘,今武鸣人,壮族)撰。内容考辨广西历代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名称及其治所在地,古今地名对照。为研究广西地方史及壮、侗、瑶、仫佬、毛南

  • 托乎提马木提

    清末新疆喀什噶尔白山派头目。又称托合提·马木提艾来姆。维吾尔族。喀什噶尔(今喀什)人。同治三年(1864),乘当地回族人民起义之机称王,占据喀什噶尔回城,实行宗教统治。不久,被柯尔克孜族封建主思的克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