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罗克族
见“果洛克族”(1440页)。
见“果洛克族”(1440页)。
抗日战争时期三次回民起义。1939年元月、5月和1941年5月,先后发生在宁夏海原、固原,史称“海固事变”。因国民党陈诚部队在海固地区抓兵,强迫入伍回民吃猪肉,烧毁清真寺,横征暴敛,污辱妇女等暴行引起
见“卡些”(544页)。
碑铭。清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边将军兆惠撰。记述作者自乾隆二十三年(1758)起,奉命率师征讨大小和卓木经过。于喀喇乌苏之战记叙尤详。是研究平定布拉尼敦、霍集占叛乱的第一手资料。碑原立于叶尔羌(今
藏传佛教教派之一。又称新噶当派。因该派以戴黄色僧帽为标志。故又称“黄帽派”,清代则以“黄教”称之。宗喀巴(1357—1419,青海湟中宗喀地区人)创建。其自3岁于夏琼寺出家,至1409年,建黄教首寺甘
1683—1726清朝皇子。满族,爱新觉罗氏。康熙帝第九子。宜妃郭络罗氏生。支持允禩争夺皇太子位。康熙四十七年(1708),受帝诘责。四十八年,封贝子。奉命往翁牛特送和硕温恪公主之丧。因支持允禩、允禵
见“真理的入门”(1819页)。
534—560北周皇帝。557—560年在位。代郡武川(今内蒙古武川西南)人。其先为匈奴苗裔,后称鲜卑宇文氏。西魏大丞相※宇文泰庶长子。生于统万城,因名统万突。自幼好学,博览群书,善属文,词彩温丽。西
官名。宋代始置府通判,为知府行政助理。明设于各府,分掌粮运及农田水利等事务。又在少数民族地区任命当地首领为土府通判,为文职世袭土官,秩正六品。给予敕命、印信、冠带,因其故俗,使之抚辑土民,谨守疆土,修
?—1652清初武官。蒙古正黄旗人。天聪三年(1629),从征明,破敌于通州河边。六年(1632),从征察哈尔蒙古,破敌于兴安伊喀伦地方。崇德六年(1641),再征明,围锦州。次年,叙功授半个前程。顺
元朝官员,字用文,又名那木罕,河西人,唐兀氏。先世以千户镇庐州,遂家焉。世袭千户职,以其才能被荐除庐州路治中,又改福州路,曾以谕降盗寇之功迁同知,又迁理问,治理永福、罗源2县及泉州事,擢行省郎中、潮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