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桓惠皇帝
即“乌古迺”(332页)。
即“乌古迺”(332页)。
1043—1121辽朝大臣。渤海族。辽中京大定府(治今内蒙古宁城西大名城)人。先世于渤海国亡后被迁居辽阳(今辽宁辽阳市),统和(983—1012)间,再被移居大定。幼有大志,长而好学。咸雍十年(107
见“完颜宗峻”(1156页)。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
见“冒仔”(1653页)。
见“博木博果尔”(2153页)。
明初云南武定女土官。彝族。统领南诏三十七部之一武定部。洪武十四年(1381),明军取云南时率先归附。次年,改为武定军民府(治所在南甸,今武定县东),受命署理军民府事。十六年,遣使赴京贡良马。诏赐诰命、
见“奇勒尔”(1352页)。
参见“戈什哈”(283页)。
壮族古地名。又称火洞。北宋时,属邕州左江道。地当今广西靖西县化峒。为北宋侬人(今壮族先民)首领※侬智高起义地点之一。
见“兀提剌耳”(1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