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37—1797清乾隆嘉庆年间苗族农民起义首领。贵州松桃大塘人。苗族。家贫,靠耕种少量土地和卖草鞋为生。少时习武,正直刚强。乾隆五十八年(1793),与四川秀山县青龙屯汉民一起,抗粮抗租,捣毁土司衙
见“王罕”(201页)。
见“牂柯”(1857页)。
?—1776清朝将领。满洲正白旗人。钮祜禄氏。以三等侍卫从征。乾隆三十七年(1772),金川之战,奋勇射敌,解重林之围。论功,擢一等侍卫,赐号“巴图鲁”。与都统和隆武取勒乌围附近日旁山后10余碉,授正
亦作齐三。达斡尔人。※布特哈八旗衙门副总管。以黑龙江将军舒亮、副都统安庆屡克扣布特哈官兵俸饷钱粮,以贱价逼买欲上贡的貂皮,每逢五月楚勒罕(集市)大会之时逼勒供亿羊酒诸物,加之当事者贪求无厌,布特哈兵民
清雍乾年间与准噶尔部的互市。始于雍正六年(1728)。初仅为贡外携货贸易。贸易额一般在数千两至万余两白银。乾隆四年(1739),准噶尔、喀尔喀两部勘分牧界后,因噶尔丹策零奏请,清廷准其商队每4年定期至
参见“镇南关”(2511页)。
?—1653清初蒙古王公。阿巴噶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元太祖※成吉思汗异母弟※别里古台后裔,布达什哩子。号巴图尔济农,初服属察哈尔部,后因不堪察部侵虐,依附喀尔喀。天聪三年(1629),遣使贡马于后金,
苗族亲属称谓。苗语音译,相当于汉语“老表”。贵州台江等地苗族以此称表示姑舅表兄弟姐妹(即与表兄弟之间和表姐妹之间)亲属关系或婚姻关系。亦泛指男女情人关系或男青年之间、女青年之间的关系。此称谓源于姑舅表
约1822—1872清咸丰同治年间苗民起义首领。贵州台拱厅(今台江)仰冈寨人。苗族。家贫苦,靠当雇工为生。咸丰(1851—1861)初,遭灾荒,粮食歉收,官府限以白银抵交军粮,苗民无力交纳,至以掘祖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