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后改汉姓曰骆。
明清时壮族婚俗。流行于广西左右江一带壮族土司中。土官娶妻,以五色缨络盛土司官印为聘。过门时,新娘悬印于项下。婚后,此印即归其妻掌管,故名。土官为其妻筑高楼以居之,称“印楼”。民间纳赋税满千钱者,需另给
①(?—1365) 元末将领。又译孛罗铁木儿。蒙古散只兀氏。四川行省左丞相※答失八都鲁子。初随父镇压红巾军。至正十二年(1352),以平襄阳功,授云南行省理问。十五年,为刘福通败于中弁。次年,以平太康
萨满教神灵之一。亦称火神。旧时流行于今内蒙古和黑龙江省境内的鄂温克、鄂伦春族地区。鄂温克人尤崇敬火,认为主宰火的是神,它是一位蓬发老太太。每户的火主即他们的祖先,火主死掉这户就要绝根,故生火后不能让其
见“氐”(610页)。
见“稚鲁”(2368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五年(1407)正月所设甫里河卫改作佛林、佛林河卫。
元朝铜钱之一种。武宗至大二年(1309),变更钞法,行至大银钞,并铸大元通宝与至大通宝二种铜钱,与银钞并行。次年,铸造通行,立资国院、泉货监领之。钱文为八思巴字。一文准至大通宝十文、至大银钞一分。依古
土司名。明置。成化十二年(1476),播州宣慰使司夭坝干53寨苗民举事,※重安长官司湾溪等寨苗民响应。明廷派都御史张瓒协助播州宣慰使杨辉镇剿。后改湾溪为安宁,置宣抚司。杨辉以嫡子杨爱为宣抚使。杨辉死,
即“雅库特”(219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