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足黄
民国时期四川省内外一些经营药材的商贾对羌等民族一种剥削方式。羌族地区盛产麝香、贝母、虫草等珍贵药材。一些外族富商在茂州等地设有专门收购药材的商号,给挖药人和捕麝取香人先贷款或赊售日用百货,日后拿药材抵偿,通常以最低价折算,是一种变相高利贷盘剥。
民国时期四川省内外一些经营药材的商贾对羌等民族一种剥削方式。羌族地区盛产麝香、贝母、虫草等珍贵药材。一些外族富商在茂州等地设有专门收购药材的商号,给挖药人和捕麝取香人先贷款或赊售日用百货,日后拿药材抵偿,通常以最低价折算,是一种变相高利贷盘剥。
明代藏区土司机构名。一作朵甘招讨司。洪武七年(1374)十二月置。辖地在今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境。十八年(1385)正月,定秩正四品。按明朝贡例入朝贡马及方物,其官员招讨、副招讨,依土官袭替例承袭。
※西羌的一支。又称越巂羌。以盛产牦牛而得名,毛可为毦,是贵重物品。原居河湟间。秦献公初立(前384),欲复穆公之迹,兵临渭首(甘肃渭源),诸羌畏秦之威,相率外迁,徙居越巂水下游。武帝元鼎六年(前111
元代乌思藏属下13处军政建制,以僧俗首领为万户长进行管理,简称十三万户。世祖中统元年(1260),封土蕃高僧※八思巴为国师(后升号帝师),赐予乌思、藏(即前、后藏)为其封地;又封其弟恰那多吉为白兰王,
见“保义可汗”(1682页)。
见“裴满氏”(2447页)。
?—约1868清代蒙古族起义首领。内蒙古土默特右翼旗人。蒙古族。因不堪旗封建主强行征兵勒派,于咸丰三年(1853)、六年、七年,先后数次向盟长衙门和理藩院呈控,均无结果。遂于七年,与常明等人领导箭丁2
官名。明代在少数民族地区所置世袭土官。以当地豪强为之(直隶州视如府,属州视如县),秩从五品。掌本州军民事务。颁给铜印、诰命、冠带。使其保持故俗,谨守疆土,抚绥土民,缉捕盗贼,进贡物,纳租赋,供征调,助
壮族民间传统的文化娱乐与社交习俗。流行于广西左、右江流域。在※歌圩期间进行。壮族青年男女在歌圩上找到意中人并彼此建立一定的感情后,便相约坐到一块进行碰蛋游戏。各人从口袋中拿出五色饭和煮熟、染红的鸡蛋,
哈萨克地域区划。一说有“正面”、“侧面”之意。15世纪末—16世纪初,哈萨克汗国各部落,逐步形成三个区域性部落,称“三玉兹”或“三玉斯”:乌拉玉兹(大玉兹)、鄂尔图玉兹(中玉兹)、奇齐克玉兹(小玉兹)
契丹外戚族帐名。《契丹国志·族姓原始》称:“番法,王族惟以后族通婚。”后族在契丹统治集团中具特殊重要地位。据《辽史·外戚表》:“契丹外戚,其先曰※二审密氏:曰※拔里,曰※乙室已。”“拔里二房,……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