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角
参见“鄂尔布”(2049页)。
参见“鄂尔布”(2049页)。
见“阿波”(1193页)。
西夏军队中的随军杂役。为军卒中第三等。西夏男子15岁为丁,2丁中除1人为正军外,另一较弱者充任。在不同岗位配备不同战具。牧主、农主、帐门后宿、内宿后卫负担战具配备相同,有弓一张、箭20支、长矛杖1支;
?—927五代后唐大臣。先世为鲜卑慕容氏,后改豆卢氏(卢氏)。唐同州刺史豆卢籍之孙,舒州刺史豆卢瓒子。唐末战乱,避居中山等地。唐亡,为太原王王处直书记。天祐末,李存勖将建后唐,以出身名门,征拜行台左丞
见“榕江县”(2420页)。
即“郅支单于”(1379页)。
蜡染古名。南方少数民族工艺技术之一。宋代已见记载:“以蜡刻板印布,入靛缸渍染,名点蜡幔”(《溪蛮丛笑》)。蜡染工艺制作方法,先置蜡于小锅中,加温溶解成液态,用蜡刀蘸蜡液绘于布上。经染色,变成蓝、灰、红
维吾尔语音译。清代新疆陋规之一,系指南疆各城驻扎大臣到任、离任、或节庆时,所属本城及各庄阿奇木伯克奉送之绸缎、棉布、古玩、皮张等礼物,有时亦以钱代物。诸阿奇木伯克又多将此种负担转嫁所属民众。
即“伯岳吾”的复数。见(1090页)。
即包衣骁骑营。清代包衣禁卫军之一。总管内务府大臣统辖,以府属各司官员兼治营务。三旗(镶黄、正黄、正白)各设包衣参领5人,皆以郎中兼职,从三品(支四品俸),以掌印理事;又各设副参领5人,轮流值月以掌管禁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乌尔珲山卫。永乐五年(1407)二月,与阿剌山等4卫同时设立。在前苏联波谢特湾、图们江北乌尔珲山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