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瓦里(由※籍没奴隶组成)名。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十二宫皆设有瓦里。耶鲁兀也为辽世宗※积庆宫下之一瓦里。“耶鲁”可单成词,辽道宗有一※石烈(相当于
蒙古语音译。又作“别”、“伯”、“毕”、“卑”。源于突厥语,意为“贵人”、“官人”。《元史语解》卷8:“伯克,回回官名”。唐代汉译“匐”,近代音译“伯克”。《元朝秘史》释作“官名”,据《秘史》,在蒙古
西羌的一支。参见“旄牛羌”(1902页)。
元代闽、浙地区畲、汉农民起义军别称。起义军剪发文面,意效佛家苦行以号召。元至元二十年(1283)十月,闽北畲、汉农民在黄华领导下,拥众达几十万人,义军举事即以此相称。
北魏肃宗孝明帝元诩年号。518—520年,凡3年。
见“永陵”(635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称“阿尔巴卜伯克”。维吾尔语。职司摊派差役,催收赋税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分别定为六、七品不等。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渤海王国置。为扶余府所辖二州之一,领强师(帅)、新安、渔谷3县(旧有说辽通州之扶余县等皆为其所属)。州治故址今有人说即今辽宁西丰县南城子山古城。辽灭渤海后州废,所领强师县民,大部被辽太祖迁至今内蒙古巴
西夏语“太后”之汉译名。
1886—1957蒙古语音译,又译“札撒黑”、“札萨”。《元朝秘史》释为“法度”、“军法”,即“法令”、“法律”之意。宋嘉泰二年(1202),蒙古部始有扎撒。开禧二年(1206),蒙古建国后,渐趋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