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离
春秋时人。任晋文公司法长官。任职时,下属官吏办案有误,错判人死刑,他自拘请文公治他以死罪。文公认为是下级官吏之过,不予治罪。他坚持“失刑则刑,失死则死”的法令,伏剑而死。
【介绍】:
春秋时晋国人。晋文公时为理狱官。以过听杀人,自缚赴文公请罪。文公以为下官之过,非离之罪。离以己居官为长,受禄为多,岂可卸罪下吏,遂伏剑而死。
【介绍】:
春秋时晋国人。晋文公时为理狱官。以过听杀人,自缚赴文公请罪。文公以为下官之过,非离之罪。离以己居官为长,受禄为多,岂可卸罪下吏,遂伏剑而死。
春秋时人。任晋文公司法长官。任职时,下属官吏办案有误,错判人死刑,他自拘请文公治他以死罪。文公认为是下级官吏之过,不予治罪。他坚持“失刑则刑,失死则死”的法令,伏剑而死。
【介绍】:
春秋时晋国人。晋文公时为理狱官。以过听杀人,自缚赴文公请罪。文公以为下官之过,非离之罪。离以己居官为长,受禄为多,岂可卸罪下吏,遂伏剑而死。
【介绍】:
春秋时晋国人。晋文公时为理狱官。以过听杀人,自缚赴文公请罪。文公以为下官之过,非离之罪。离以己居官为长,受禄为多,岂可卸罪下吏,遂伏剑而死。
【生卒】:1222—1287【介绍】:元真定路平山人,字辅之。事忽必烈于藩府。世祖即位,使管真定路财赋。至元二年授同知南京都漕运使。累迁知凤翔府,导汧水,溉田三千亩,称为高氏渠。官至淮安路总管。
【生卒】:?——1646进贤(今属江西)人。官兵部主事。唐王授为湖广副使,守广信,清兵破城,死难。【生卒】:?—1646【介绍】:明南昌府进贤人。崇祯十年进士。官兵部主事。唐王时任湖东副使,守广信,兵
【介绍】:名一作叔成。明浙江钱塘人,字允叔,号元白。用左手作画,山水花鸟俱工。
【生卒】:?—前1即赵飞燕,本长安宫人。及壮,赐阳阿主家。善歌舞,体态轻盈,故称“飞燕”。成帝便服微行,过阳阿主家,见而悦之,召入宫,为婕妤,许皇后废,淳于长为之奔走于太后宫,得立为皇后。其妹亦入宫有
【生卒】:1059—1114【介绍】:宋吉州庐陵人,字昭甫。萧定基孙。神宗元丰五年进士。知望江、高安二县,治以教化为本。召为将作少监,入对论人主听言之要,擢监察御史。奉诏作《崇宁备官记》,颇得徽宗赏识
南朝梁人,字子义,邃子。初为国子生,累迁至直閤将军。自请随军北伐,授云麾将军。率军攻克北魏广陵城,迁西豫州刺史。历北徐州刺史、卫尉卿、少府卿卒。谥号壮。(,参见《南史》)【介绍】:南朝梁河东闻喜人,字
【生卒】:?—273或274【介绍】:三国吴广陵人,字孝敬。秉性正直。累迁至侍中,出补武昌左都督,治军谨严。孙皓以慎勋德并茂,建衡三年迁太尉,甚敬惮之。卒于官。
字子惇,榆次(今属山西)人。由乡举入太学。与崔铣、吕楠善。正德三年(1508)进士。官应天府丞。武宗南巡驻南京,他拒权倖求索,选拳勇者与攫取民物的禁军搏斗。帝驾驻九月,南京不大困者,依赖他与乔宇之力。
【生卒】:1835——?字敬孚。安徽桐城人。县学生。与吴汝纶同时,皆长于考据学。博综群籍,劝刻孤本文献。著有《敬孚类稿》十六卷。【生卒】:1835—1904【介绍】:清安徽桐城人,字敬孚。诸生。其学博
【生卒】:?—1643【介绍】:明大名府内黄人,字敬先。崇祯时以岁贡任内丘县训导。迁城固知县。崇祯十六年守城拒农民军,城破被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