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春秋、战国到秦朝逐渐形成的地方行政管理制度。春秋时,秦、晋、楚等国在边地设县,具有军事设防的性质,后逐渐在内地推广,才具有地方行政组织的性质。春秋末期,除齐国外,各大国都在戎狄杂居的地方设郡。战国时
又称城西括田所,简称括田所。北宋徽宗时掌管括刷“公田”的专设机构。政和元年(公元1111年)置,先后由宦者杨戬、李彦主持,陆续在京西、京东、河北、淮南、京畿各地括刷大量民田及荒地入官,更税为租或增立官
西周分封的诸侯国。姬姓。封于周武王克商后,始封之君为武王弟叔振铎。都陶丘(今山东定陶西南)。春秋时为小国,公元前487年为宋所灭。
元中期江西农民起义。首领蔡五九,江西赣州人。延祐二年(公元1315年),元仁宗采中书右丞相铁木迭儿之议,在江南地区经理田粮。政府官吏乘机虚张顷亩,冒括田租,敲榨百姓。仅江西信丰一县即拆毁民宅九百处,且
东汉末年,官僚士大夫中形成了一种品评人物的风气,称为清议。清议的范围很广,上至公卿,下至士人都在被议之列。对于士人的褒贬,可左右乡闾舆论,从而影响到乡举里选,关系到士人仕途官禄的兴衰。因此士人相率用让
西藏旧俗达赖、班禅等的传位制度。“奔巴”藏语意为“瓶”, “金奔巴”即“金瓶”。西藏旧俗,达赖、班禅及其他呼图克图(活佛)死后,被认为还要转生。他们死时出生的男性婴儿,即被认为是由他们转生的,要找来继
明清两代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的一种政治措施。西南地区是苗、瑶、壮、彝等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明初沿用元朝的土司制度,在这些地区任用少数民族上层分子担任各级长官,称为“土司”。土司衙门包括宣慰司、宣抚司
明代后期山东农民起义。万历(公元1573年—1620年)年间,蓟州(今河北蓟县)人王森组织白莲教,又称“闻香教”,教徒遍布河北、河南、山东、山西、陕西、四川各地。万历四十二年(公元1614年),王森被
蒙哥汗在位期间旭烈兀率领的蒙古军对波斯与西亚地区的军事征讨。成吉思汗与窝阔台汗统治时期,已攻占波斯大部地区。公元1251年蒙哥即大汗位后,继续向外扩张。公元1252年,蒙哥汗命其弟旭烈兀分镇波斯,并继
操曹的一支军队。黄巾起义失败后,青州(治今山东淄博临淄北)、徐州(治今山东郯城)农民于汉灵帝中平五年, (公元188年)又举起黄巾义旗,是为青州黄巾军。汉献帝初平三年(公元192年)夏,黄巾军一百多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