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甲法
宋王安石变法中新政之一。自熙宁三年(公元1070年)陆续实施于诸路州县。其法规定:以十户为一保,五十户为一大保,五百户为一都保。后改以五户为保,二十五户为大保,二百五十户为都保。分置保长、大保长、都保正和都副保正。规定每户两丁以上选一丁充保丁,按时训练,在当地巡查治安。又在保内实行连坐法,加强防范与镇压人民反抗。保丁实行分期赴县“上番”、“教阅”,取代县尉司弓手和巡检司士兵出入巡警,并教习武艺,使与正规军互相参用。哲宗以后,保甲教阅逐渐废弛,变为单纯的乡村基层组织。
宋王安石变法中新政之一。自熙宁三年(公元1070年)陆续实施于诸路州县。其法规定:以十户为一保,五十户为一大保,五百户为一都保。后改以五户为保,二十五户为大保,二百五十户为都保。分置保长、大保长、都保正和都副保正。规定每户两丁以上选一丁充保丁,按时训练,在当地巡查治安。又在保内实行连坐法,加强防范与镇压人民反抗。保丁实行分期赴县“上番”、“教阅”,取代县尉司弓手和巡检司士兵出入巡警,并教习武艺,使与正规军互相参用。哲宗以后,保甲教阅逐渐废弛,变为单纯的乡村基层组织。
清乾隆(公元1736年—1795年)年间甘肃青海地区回族和撒拉族人民起义。甘肃是回族人民聚居地之一。乾隆二十六年(公元1761年)甘肃安定(今定西县)回族马明心创立新教,反对“门宦”地主对农民的残酷剥
见“中法会订越南条约”。
东汉时出现了豪强地主聚族而居,自给自足的田庄。田庄的主人是拥有生产资料的豪强地主。劳动者既有田庄主人的宗族、亲戚、宾客,也有徒附和奴婢,他们平时生产,农闲习武。田庄种植谷物菜蔬,饲养牛马牲畜,植树养蚕
唐代中叶以后推行的一种征兵制度。唐代前期承袭隋制,实行府兵制,逮至唐代中叶,均田制渐趋破坏,农民所占土地日益减少,生活极难维持,沉重的兵役更无力负担,府兵制亦渐趋破坏。作为一种辅助手段,少量募兵在唐初
民国初年的政党。1912年袁世凯继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后,临时参议院迁至北京,代行国会职权,各派政治力量为谋取议席不断分化组合。为在临时国会中与同盟会抗衡,1912年5月以章炳麟、张謇等为首的统一党,
宋代诸州之镇兵,又称厢兵、州兵。太祖建隆初年采纳赵普之议,始选诸州之兵壮勇者充禁军,其余留驻本州为厢兵。主要任杂佣劳役,而不注重训练,不参加战斗。主要来自招募,也有部分流放罪犯充厢兵。禁兵武艺不及或有
西晋征收田租的制度。司马氏政权在实行占田制同时,还实行课田制。规定:每一丁男课田五十亩,丁女二十亩,次丁男二十五亩。课田在占田之内。“课”即督征地租之意。每人每年按所课田亩数,向政府交纳田租。丁男课田
东汉末年河北农民起义。建安十六年(公元211年),河间郡(治今河北献县东南)人田银、苏伯领导当地农民举行起义。幽(治今北京西南)、冀(治今河北柏乡北)二州农民纷纷响应,起义声势浩大。当时曹操正用兵关西
东汉灵帝任命的八名军事将领,黄巾起义爆发后,东汉统治集团为加强京城的防卫力量,筹组了一支新的禁卫军,以对抗黄巾军的进攻。中平五年(公元188年)八月,灵帝在皇宫的西园(即西邸)成立统帅部,设西园八校尉
西周分封的诸侯国。姬姓。公元前十一世纪周成王灭唐后,封同母弟叔虞于唐国故地(今山西翼城西),建立晋国。同时分给他“怀姓九宗”和“职官五正”。怀姓即媿姓,是世居今山西南部的狄族姓氏。晋国以狄族为统治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