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役
汉代各种劳役的统称,因各种劳役皆由成年男子 (称为“卒”)更迭为之而名。汉制,服役年限自二十三岁至五十六岁。每人每年在本郡或本县服役一月,称为“卒更” (或“更卒”);此外,每人一生还须服二年兵役,一年在本郡接受军事训练,称为“正卒”;另一年到京师宿卫或到边境戍守,称为“卫士”或“戍卒”。每年在本郡所服一月的“卒更”,可出钱二千雇人替代,称为 “践更”;到京师或边境屯戍者,也可向政府交纳代役钱,按每年戍边三日值三百钱计,称为“更赋”,完成此手续者,称为“过更”。
汉代各种劳役的统称,因各种劳役皆由成年男子 (称为“卒”)更迭为之而名。汉制,服役年限自二十三岁至五十六岁。每人每年在本郡或本县服役一月,称为“卒更” (或“更卒”);此外,每人一生还须服二年兵役,一年在本郡接受军事训练,称为“正卒”;另一年到京师宿卫或到边境戍守,称为“卫士”或“戍卒”。每年在本郡所服一月的“卒更”,可出钱二千雇人替代,称为 “践更”;到京师或边境屯戍者,也可向政府交纳代役钱,按每年戍边三日值三百钱计,称为“更赋”,完成此手续者,称为“过更”。
明代中期荆襄山区流民起义。由于明代统治者的横征暴敛,破产农民相率逃亡到以郧阳(今湖北郧阳)为中心的荆襄山区,耕垦荒地为生。成化时,聚集在这里的流民已达一百五十万左右,明朝政府屡次强令驱散,对不肯回原籍
清朝统治者强迫汉人依从满族习俗推行剃发的命令。清军入关后,对内地人民实行民族高压政策,强制汉人剃发即其突出表现之一。顺治元年(公元1644年)清政府一度颁布剃发令,后因人心不服,暂缓执行。次年攻下江南
官署合称。隋设十二卫以领府兵,另设左右备身府、左右监门府计四府,不领府兵。该十二卫、四府统称十六府。唐前期亦有十二卫四府之设。唐高宗龙朔二年(公元662年),将各府统称为卫,遂有十六卫之称。参见“十二
乾隆(公元1736年—1790年)年间,清政府为西藏地方政权所规定的最高法律。廓尔喀侵藏事件后,清政府决心整顿和改革西藏的政治与宗教制度。乾隆五十七年(公元1792年),清廷命福康安会同八世达赖、七世
清代特设专管宫廷事务、照料皇帝生活的机构。长官称包衣昂邦或总管大臣,由满族贵族王公大臣担任。太监也归内务府管辖,以防范太监窃权乱政。太监是终身职,而内务府是流官,有升迁。因其任职时间不长,且与主管皇族
春秋时期秦晋之间的一场战争。秦穆公早有向东扩张的企图,因晋国的阻挡而未能实现。公元前627年,晋文公刚刚去世,晋襄公即位,尚未来得及举行丧葬,秦穆公即乘机派遣军队,由孟明视等三帅统领偷袭郑国。未达目的
宋神宗时王安石等主持的政治改革。又称熙宁变法、熙宁新政。北宋中叶,土地高度集中,广大农民破产。外部又有辽、西夏勒索岁币和军事威胁,造成各种社会矛盾加剧,积贫积弱局面日益严重,宋王朝统治危机加深。仁宗庆
承天太后原为辽景宗皇后。乾亨四年(公元982年)九月景宗死,子隆绪年幼继位,是为圣宗,母承天太后摄政,任用韩德让等汉族地主官僚,总揽辽朝军政大权,变革辽朝旧制:对宫帐奴隶分别设部管理,其地位提高为部民
朝代名,五代之一。公元936年,后唐河东节度使、沙陀部人石敬瑭灭后唐而建立的王朝。石敬瑭家族累代久事沙陀首领,父臬捩鸡善骑射,屡随李国昌、李克用父子征战,官至洛州(今河北邯郸东北)刺史。石敬瑭因骁勇善
又称《善后事宜清册附粘和约》,通称《虎门条约》或《虎门附约》。1843年10月8日(道光二十三年八月十五日)清朝钦差大臣耆英与英国全权大臣璞鼎查在广东虎门签订《中英五口通商附粘善后条款》,共十六款,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