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歌赋>历史百科>历史事件>英德续借款合同

英德续借款合同

1897年(光绪二十三年)清政府对日第三次赔款到期,而国库空虚,只得举借外债偿付。俄、法、英、德争相向清政府揽借,最后英德集团压倒俄法集团,取得了第三次借款权。次年3月1日(二月九日)清政府与英德两国签订了《英德续借款合同》,共十七款。主要内容:借款总额为一千六百万英镑,折银一亿一千二百余万两,由汇丰、德华两行分摊贷给。八三折扣交付,年息四厘五,分四十五年还清,不得提前或一次还清。以苏州、淞沪、九江、浙东等处货厘及宜昌、鄂岸、皖岸盐厘为担保。在偿还借款期内, “中国总理海关事务应照现今办理之办法办理”,即中国海关总税务司职务必须仍由英国人充任。

猜你喜欢

  • 杯酒释兵权

    宋初解除禁军宿将兵权的事件。太祖赵匡胤称帝建国后,深恐五代以来武将拥兵禅代拥立的事件重演,锐意强化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统治,遂接受谋臣赵普之议,收禁军宿将之兵权。建隆二年(公元961年)春,先后黜殿前都点

  • 上海制造局

    见“江南机器制造总局”。

  • 泰和律

    金章宗时颁行的一部封建法典。明昌三年(公元1192年)七月,右司郎中孙锋与王寂、董师中等参酌时宜,兼采前代律书,编成《明昌律义》泰和元年(公元1201年)十二月,又命尼庞古鉴、董师中、李敬义等在此基础

  • 任子

    秦汉时代选拔和任用官吏的制度之一。担任二千石以上职务的官僚,任职到一定年限后,可保举子弟一人为官吏。功劳卓著的文官武将和皇亲国戚,也有保举子弟二人或二人以上为官的权力。因其保举任官的对象都是其兄弟子侄

  • 法部

    清末官署名。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由原刑部改设。法部掌司法行政,监督大理院及京内外审判、检察机关,决狱之权归大理院,与刑部旧制不同。1911年(宣统三年)主官尚书、侍郎改称大臣、副大臣。法部所属单

  • 秦初为赋

    秦孝公十四年(公元前348年), “初为赋”。即秦国开始向土地所有者征收兵赋。清洪亮吉《春秋左传诂》隐公四年;“赋,兵(指兵器)也。以田赋出兵,故谓之赋。”

  • 日俄密约

    从日俄战争后直到1917年日俄两国曾先后签订了四次密约,其中心内容之一就是日俄两国协议瓜分中国内外蒙古的权益。以1907年(光绪三十四年)的第一次和1912年的第三次为尤。密约主要规定,沙俄承认日本在

  • 呼韩邪朝汉

    汉宣帝时,匈奴内乱,五单于争立,混战后,形成了呼韩邪单于与郅支单于拥兵争雄的局面。呼韩邪接受左伊秩訾“事汉则安,不事则危亡”的建议,力排众议,归附汉朝。甘露三年(公元前51年),亲至长安朝拜汉宣帝。汉

  • 周公摄政

    周武王建立周朝以后两年即去世,子成王诵年幼,不能管理国家,由武王之弟周公旦继武王之后居摄天子之位, 并且称王,七年之后乃还政成王,史称周公摄政。

  • 工部

    官署名。汉代置民曹主缮修功作、盐池园苑等事。西晋以后置田曹掌屯田,置起部掌工程,置水部掌航运及水利。隋唐置工部,为六部之一。工部总前朝田曹、起部、水部之职,掌全国各项工程、屯田、水利、山泽、交通之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