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魂志
见《还冤志》。
见《还冤志》。
清孙之騄(约1711年前后在世)撰。孙之騄字子骏,仁和(今浙江杭州)人,生卒年均不详。贡生,雍正间,官庆元县教谕。性耿介,博学好古,尤专于经。著有《松源集》。此集共五种。刻于雍正七年(1729)至雍正
十卷。唐高适(701?-765)撰。高适,字达夫,一字仲武,沧州渤海(今属河北)人,《旧唐书》又作渤海蓨人。少性拓落,不事生业。家贫,客于梁、宋,以求丐取给。天宝中,士大夫均以诗歌干进。高适年过五十,
六卷,谷应泰著。谷应泰见《明史纪事本末》条,又有《明史纪事本末备遗》二册,内分“辽左兵端”、“熊王功罪”、“插汉寇边”、“毛帅东江”、“宁锦战守”、“东兵入□”六篇,着重叙述明清关系。后来,以此六篇关
一卷。程大昌(1123-1195)撰。程大昌字泰之。徽州休宁(今属安徽)人。南宋考据学家。绍兴二十一年进士,曾任太平州教授、吏部尚书等职。著有《禹贡论》、《演繁露》、《易老通言》、《考古论》等。《诗论
八卷清邓蘖撰。邓蘖字伯兼,号果庵。桂东人。作者在此书“略例附识”中说:“易备隐显之义。不知其隐,则显者亦常不能尽通。于百姓日用,犹嫌不足,况君子之道乎?全书纲领,具于斯矣。”故此书大旨以切于人事为主,
一卷、外言 一卷。明杨继益(生卒年不详)撰。杨继益,字茂谦,松江(今属上海市)人。此书分内言、外言各一卷,内言间有考证,外言则均为语录。其议论皆以二氏为宗,其解《邵子》“三十六宫都是春”句,误以为“宫
十卷。清阮福(约1820-?)撰。阮福字喜斋,又字赐唧,阮元第三子,江苏仪征人。官候补郎中。是书全载注疏音义原文,所补以“补”字加以区别。书中仍以郑注为本,唐明皇御注与郑注半存其中,此外唐以前书凡可见
二十六卷。清蓝千秋(约公元1729年前后在世)撰。蓝千秋,字长青,一作长清,号石,宜黄(今江西宜黄县)人,生卒年均不详。千秋以诸生荐授国子监学正,官至盛京户部员外郎。集中诗四卷,文二十二卷。然其诗文皆
十七卷。清希元撰。希元,蒙古正黄旗人,袭一等继勇候,历官荆州左翼副都统,杭州荆州江宁吉林福州将军兼署闽浙总督。是书卷首载纂修衔名、满营军署左右都统府书院图等。卷一为宸翰,卷二、卷三为敕谕,卷四为建置,
五卷。明张孟兼(约1350前后在世)撰。孟兼名丁,以字行,浦江(属浙江)人,生卒年均不详。洪武初(1368)徵为国子监学录,与修《元史》,后累官至山东按察司副使。著有《白石山房逸稿》。据《明史·艺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