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元朝野诗集》。
清孔尚典(约1675前后在世)撰。孔尚典,字天征,号汶林,江西新城人。生卒年不详,顺治时为岁贡生。著有《孔天征文集》。据《新城县志》载“孔尚典有文集数卷”,系由其老师魏禧所评定。今此本大致二册,诗文杂
十二卷,首一卷,末一卷。清苏玉修,杜霭、李飞鸣纂。苏玉,字辉山,满州人,曾任唐山知县。杜霭,元氏县人,曾任唐山县教谕。李飞鸣,元城人,曾任唐山县训导。光绪六年知县苏玉集邑人以同治十年志稿为蓝本而纂辑新
十卷。明熊宗立(详见《素问运气图括定局立成》)撰。此书成于明正统五年(1440),内容主要对钱乙《小儿药证直诀》和陈文中《痘疹方论》类证注释,疏源导流,融会贯通。卷一至卷三为论证,共三十九篇,每篇均有
不炼金丹不坐禅,不为商贾不耕田;闲来写就青山卖,不使人间造孽钱。
一卷。明常伦(1493-1526)撰。常伦,字明卿,号楼居子。明代散曲家、诗人。沁水(今属山西)人。正德六年(1511)进士,除大理寺评事。多力善骑射,时驰马出郊,与侯家子弟侠少年较射。用考调判寿州,
①八卷。清张士浩修,申伯纂。张士浩字配天,泾阳人,康熙三十四年(1695)任潞城知县。张士浩掌潞邑时,为政廉惠,尝核减草豆,募垦荒田,且全邑之城池、庙学、桥梁,悉出俸缮葺创修,虽数千金不惜,堪称名宦。
一百九十一卷。李清撰。李清,字心水,号碧,晚号天一居士。明末清初史学家。明崇祯进士,官至大理寺左丞。入清不仕。有《澹宁斋集史论》、《女世说》、《史略正误》、《正史外史摘奇》、《二十一史同异》、《南渡录
十二卷。唐代释道宣撰。道宣生平事迹详见《广宏明集》辞条。《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作于武德九年(626),贞观四年(630)重修。古本作三卷,共三十篇。卷首有自序及十门括例,初卷有十二篇,中卷有四篇,下
三卷。清李良年(1635-1694)撰。李良年生平事迹见《秋锦山房词》。此书主要记述唐宋词人的有关遗闻佚事,书无序跋,事件都按时代先后排列,其间也有编者的参订按语。所引均无出处和著者姓氏,徒使读者迷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