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三卷。北宋末南宋初江少虞(生卒年不详)撰。参见《事实类苑》。
十六卷 清乾隆间官撰。此编为清代乾隆间编成,据宁寿宫写本影印。卷首钤有“乾隆御览之宝”“天子古稀”“宁寿官宝”等朱文印。全书凡十六卷,著录之器,以汉唐以前为断。卷一、二为鼎,收器八十二件,卷三、四五为
十六卷。明苏伯衡(约1338-?)撰。苏伯衡,字平仲,浙江金华人。伯衡博学勤奋,元末时负誉于乡,明初,用为国子学录,后迁学正,著《苏平仲集》。是集凡十六卷,初刻于洪武年间,由林方直编辑。卷首有刘基洪武
四卷。明邵锡撰。邵锡字天佑,号石峰,安州(今属四川成都市)人。正德进士,久居谏垣任官,能持风采,曾谏止武宗巡幸。勘事甘肃时,碰上年岁饥馑,请求赈济,多所全活。累官右副都御史、巡抚山东。《石峰奏疏》前三
三十二卷。宋王十朋(详见《会稽三赋》)撰。是书为读苏轼诗者最有价值的参考资料。书前有赵夔序言一篇,将该书分为五十类,但此本只有二十九类,恐怕有所合并。据《四库全书》编纂者考证,认为赵夔序,恐为他人伪托
十二卷。清刁包(1603-1669)辑。(详见《易酌》)此集所录均为历代理学诸儒生之文二百一十六篇。据《凡例》称“专以品行为主,若言是人非,虽绝技无取。”似乎取去颇为严正。持理虽正,欲扫诸多流派,尽废
六卷。明贾必选撰。必选字直生,上元(今江苏江宁)人。万历三十七年(1609)举人,官户部主事,因替人辩冤被贬谪外地,不久升南京工部郎中。他解《易》以数为本,对《河图》、《洛书》之异同、先天后天之分别、
三卷。清王国瑞(1837-约1920)撰。国瑞字进之,又字峻之,广东省番禺县人,同治十二年(1873)举人,历任福建顺昌、新竹、仙游、闽县、诏安等县知事。年少时师从同乡学者陈澧受经学,陈澧《东塾读书记
三十二卷。清徐华岳撰。华岳吴县(今江苏苏州市)人,嘉庆二年(1997年)进士。本书卷首有撰者自序。全录毛传郑笺,而节录孔颖达《正义》。齐、鲁、韩三家,见于宋王应麟《诗考》及他书者,亦全录之,附于传笺之
八卷首一卷,清陈松龄纂修。陈松龄,福建人,举人,曾任天全州知州。天全州旧无志,兹编为首创。《天全州志》咸丰八年(1858)刻本。共八卷,分为:卷,序、凡例、目录、诸图、建置、沿革、疆域、形势、山川。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