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卷。清王时翔(1675年-1744年)撰。王时翔,字皋谟,一字抱翼,号小山,镇洋(今江苏太仓县)人。雍正六年(1728)荐授福建晋江县知县,乾隆时,官至成都知府,为政持大体,屡析疑狱,有神明之称。
十一卷。清叶兰纂修。即乾隆《重修泗州志》
二卷。清金崇城撰。金崇城,字卓峰,贵州黔阳(今属湖南省)人。官湖北知县。是书首有王履谦序及崇城自序。题曰家训,盖授自其父光旭,而又留以课子弟。其书依《朱子章句》,复于句下引诸儒之说以申其议,章句之后,
一卷。晋卢谌(285-351)撰,清马国翰辑。卢谌,字子谅,范阳(今河北涿县)人,官至司空从事中郎。《晋书》无传,附见《刘琨撰传》中。《文选》注引徐广《晋纪》云,“显宗征为散骑常侍”。所著《杂祭法》六
无卷数,明吴宏基撰。宏基字柏持,仁和(今浙江省杭州市)人。《史拾载补》选取《史记》八书及《儒林》、《循吏》、《游侠》、《酷吏》、《滑稽》、《日者》、《龟策》、《货殖》、《匈奴》、《西南夷》、《大宛》共
四卷。清纪玘文撰。纪玘文,生卒年不详,字蕴山,号德晖,直隶文安人,湖南盐法长宝道纪淑曾之长女,静海拔贡李煌之妻。此书最初刊印在乾隆四十三年(1778)湖南长宁观察官署。重刻于嘉庆十九年(1814),版
一卷。宋许棐(约1225年前后在世)撰。许棐生平详见《梅屋集》条。此集前有嘉熙元年(1237)许棐自序。集中所录仅短文十一篇,《樵谈》二十则。原载于左圭《百川学海》中,并非全本。其文词典雅自然流畅。此
一卷。不著撰人名氏。此书以脉证形色编为歌括,以便记诵。可能为市井俗医所作。
三卷。撰人不详。陈振孙《书录解题》曾著录《续释常谈》二卷(当为二十卷),谓其书为龚颐正撰,又谓昔有《释常谈》一书,不著撰人名氏,今故以续称。据此可知,此书之作在龚颐正之前,当出自北宋人之手。此书卷首有
七十六卷。清伯麟(?-1833)等奉敕编,伯麟,清大学士。满洲正黄旗人,由进士官至礼部尚书,道光三年调任兵部尚书。是书分“八旗处分则例”和“八旗绿营处分则例”。八旗处分则例分为公式、选举、考劾、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