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春秋左传句解》。
十四卷、二谈 六卷。明张大复(生卒年不详)撰。张大复,字玄长,昆山(今江苏省昆山县)人。其生平事迹不详。曾撰有《昆山人物传》、《昆山名宦传》、《梅花草堂笔谈》、《闻雁斋笔谈》、《梅花草堂集》等书。此书
十二卷,首一卷。清庄毓鋐、陆鼎翰纂修,陆鼎翰,江苏武进人,光绪元年(1875)恩贡。清道光间,邑人李申耆手定《武阳合志》体例,志未及告成而卒,其志成于众手,并版毁于兵燹,至光绪五年(1879)王氏复修
一卷(影印本)。罗振玉辑,民国十二年(1923)印于天津。所收《易经》八行,从《升卦》“曰允升大吉”起,至“无所疑”止;《尚书》五十行,从《武成》“壬辰旁死霸”起,至《洪范》“三日祀四”止;《诗经》十
二十三卷。明方孔炤撰。孔炤字潜夫,号仁植,安徽桐城人。万历四十四年(1616)进士,官至右佥都御史,巡抚湖广,被人劾罢逮治。崇祯末恢复原职,屯田山东、河北,兼理军务。事迹附见《明史·郑崇俭传》。该书是
不分卷,未著撰作人姓名。该书的断限为:自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台湾林爽文发动反清起义起,至乾隆五十三年五月镇压起义的清军撤离台湾止。书的作者在追述了林爽文的身世和以天地会组织群众的情
八卷。清龚元玠(1703-?)撰。元玠字鸣玉,江西南昌县(今属江西)人。另有《十经客难》等书,已著录。此书书前有元玠自序,书凡八卷,卷一为天官,自“九赋”至《掌御》“叙于王之燕寝”;卷二为地官上,自“
二卷。清李桢(生卒年不详)撰。李桢字佐周,湖南善化(今长沙市)人。是书以为郑珍《说文逸字》多违许旨,未深究许君所以弃取之意,则为之辨说,益以左证。其体例是录郑书于前,自为辨证于后。李氏云:“《逸字》所
一卷。清俞樾撰。此书是订正宋代毛居正《六经正误》之作。宋代义理之学兴,人人争尚谈玄,却忽略了经书的文字训诂问题。毛居正作《六经正误》,根据当时的版本,校正疏误。这对于六经的研读不无功劳。但其中也有欠安
一卷。三国魏王肃撰,清马国翰辑。《隋书·经籍志》著录《毛诗奏事》一卷,《新唐书·艺文志》不著录,此书久佚。王肃撰有《毛诗义驳》专攻郑玄。此则取郑玄之违失,条奏于朝,故题《奏事》。此篇是马国翰从《毛诗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