钝安诗
十二卷。《补遗》二卷。傅熊湘(1882-1930)撰。生平见《国文法》条。《钝安诗》的前十卷为作者亲手编订,其中,前八卷始于民国辛亥(1911年),迄于民国十三年(1924),为古今体诗,凡少时作品与不欲入集者尽悉删汰。后二卷即甲子、乙丑诗一卷,丙寅诗一卷,共计十卷。卷十一至十二系傅熊湘卒后,由其友人刘谦从各方搜辑加上《琼湖唱和集》中作品而编定的。《补遗》二卷是傅熊湘庚子(1900)至清亡以前所作。集中以七律居多。诗人曾序《宋七律诗选》云:“律诗欲其一气流转,少取而深入,少取故廉,深入故悍。”其律诗学宋代诸贤。是集有1932年长沙排,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