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草堂记
五十一卷。清赵国华(1838-1894)撰。赵国华,字青衫,河北丰润人。自幼熟读经书。二十岁永平府华试取经古第一名、岁试生员一等第一名。同治进士。历官莘县知县、代理德州知州、乐安县知县、济南府粮捕水利通判、南运总局提调、沂州府知府、提调通志局、总办全省书局、山东按察使、山东盐运使等职。著有是集分为《青草堂记》十二卷。内有著书、古文、赋、骈文、诗、词。其二集十六卷、三十六卷,均按前集分类。补集卷七为自订年谱。有同治十一年(1872)至光绪二十一年(1895)刻本。
五十一卷。清赵国华(1838-1894)撰。赵国华,字青衫,河北丰润人。自幼熟读经书。二十岁永平府华试取经古第一名、岁试生员一等第一名。同治进士。历官莘县知县、代理德州知州、乐安县知县、济南府粮捕水利通判、南运总局提调、沂州府知府、提调通志局、总办全省书局、山东按察使、山东盐运使等职。著有是集分为《青草堂记》十二卷。内有著书、古文、赋、骈文、诗、词。其二集十六卷、三十六卷,均按前集分类。补集卷七为自订年谱。有同治十一年(1872)至光绪二十一年(1895)刻本。
四卷。南宋张洪(生卒年不详)和齐(生卒年不详)合编。张洪字伯大,齐字充甫,皆鄱阳(今属江西)人,事迹不详。张洪在《编定朱子读书法原序》中称:咸淳(1265-1274)中执教于四明,齐客游浙东,二人相遇
一卷。清张丙嚞撰。张丙嚞详见《周易卦象》。此书是专门解释筮案之作。所收自《左传》、《国语》以及历代筮案见于记载者共四十四则,并逐条详解。尤其是对朱子启蒙所定筮例,张氏认为大多与古筮案不合,于是对其进行
六卷。清秦笃辉撰。笃辉字山子,号榆村,汉川(今湖北武汉市)人,贡生。其谓:易有义而象以立,有象而义以明,义者象之所以然,象者义之所当然,通象而后通义,故名其书为《易象通义》。又谓卦变体实为彖爻取象之枢
二卷。附《黔苗竹枝词》一卷。清毛贵铭撰。生卒年未详。毛贵铭字彦翔,号西垣,湖南巴陵(今岳阳)人。道光二十年(1840)举人。大挑教谕。咸丰三年(1853)卒,年四十九。毛贵铭少颖敏,八九岁时,父师试以
十二卷。清汪嗣圣修,王霭纂。汪嗣圣,湖北江陵人,康熙五十七年(1718)进士,雍正三年(1725)任朔州知州。王霭详见雍正《朔平府志》。志创修于明弘治年间州守李邦直,嘉靖、万历两朝皆有增修,惜版籍久已
十卷。清代王锬撰。此书主要摘录孔子、子思、颜回、曾子、孟子、周敦颐、程颐、程颢、张载及朱熹的言论,同时广征博引诸家之说来进一步论述闸发这些言论,但摘录不够全面,孔子言论部分摘自《易系辞》及《论语》中,
四卷。清田茂遇(约1661年前后在世)、董俞(约1661年前后在世)同撰。田茂遇,字楫公,号佛渊、乐饥处士,江苏青浦(今上海)人。少负文名,顺治十四年(1648)中举人,授直隶新城知县,未赴任。康熙十
见《新修本草》。
五卷。清陆邦烈编。邦烈字又超,平湖(今浙江平湖县)人,毛奇龄之门人。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此书原题毛奇龄撰,实是陆邦烈自撰。此书取奇龄经说及其门人子侄之说以辨朱子《四书章句集注》之非,旨在突破宋儒的门户
一卷。清江珠(生卒年不详)撰。江珠,字碧岑,又字小维摩,江苏甘泉(今扬州)人,江藩之妹,侨居吴县的吾学海之妻。清代诗人。另著有《青藜阁集》二卷。《小维摩诗集》为《吴中十子诗钞》其中之一。收入诗一卷,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