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石经尚书残字
一卷(玉函山房辑佚书本)。清马国翰辑。此卷亦取自《隶释》。宋皇祐中,洛阳苏望得拓本於故相王文庄家。摹刻其存字,题名为“左氏遗字”。到了清代,武进人臧琳、阳湖人孙星衍以《左传》与之相校,发现其中有《尚书》之《大诰》、《吕刑》、《文侯之命》三篇的文字。今辑本中从“事不”至“民”乃《大诰》文,计七十字。从“文侯”至“旅大”,是《文侯之命》文,二十九字。从“令正”至“荒宁”,是《文侯之命》文,六十六字,其间又错出《吕刑》末尾的几个字。从“家纯”至“其百”,是《文侯之命》文,十八字。自“五刑”至“今彊”,是《吕刑》文,六十九字。自“寡蠢”至“不予”,是《大诰》文,四十三字。《尚书》这六段之中还偶有与《左传》错出之字,这是由不识者拾掇残字以成文造成的。所以《大诰》、《吕刑》文各分为二,《文侯之命》文分为三。国翰取臧琳之说入录,其考论不如其后的孙星衍三体石经考。但这二百九十五字中有些异文奇字可为解经之助。如《大诰》“嗣无疆大历服”,石经“历”作“鬲”;“允蠢鳏寡”,石经“蠢”作“”。《吕刑》“以乱无辜”,石经古文“乱”作“”。《文侯之命》“无荒宁”,石经古文“宁”作“”。这些都是古文字学者感兴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