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子华
北齐人。官直阁将军、员外散骑常侍。工画马、龙。武成帝重之,令居禁中,非有诏不得与外人画,时称画圣。
- 羽素兰
(?—1627)明末人。籍贯不详,或云吴人,名孺,字静和。解音律,自以为得羽声,遂以羽为氏。能书,善画兰,故又以素兰自号。嫁后不得意,著《沤子》十六篇以明志。春秋佳日,或跨骑行游,或扁舟自放,游迹遍吴越。天启七年九月为人杀害。
- 王士祯
王士祯(1634—1711),原名王士禛,字子真、贻上,号阮亭,又号渔洋山人,人称王渔洋,谥文简。新城(今山东桓台县)人,常自称济南人,清初杰出诗人、学者、文学家。博学好古,能鉴别书、画、鼎彝之属,精金石篆刻,诗为一代宗匠,与朱彝尊并称。书法高秀似晋人。康熙时继钱谦益而主盟诗坛。论诗创神韵说。早年诗作清丽澄淡,中年以后转为苍劲。擅长各体,尤工七绝。但未能摆脱明七子摹古馀习,时人诮之为“清秀李于麟”,然传其衣钵者不少。好为笔记,有《池北偶谈》、《古夫于亭杂录》、《香祖笔记》等,然辨驳议论多错愕、失当。
- 邹宫
邹宫,字藏九,一字补鸥,岁贡生。无锡人。
- 朱琉
朱辂,字国器,桂阳(今属湖南)人。哲宗绍圣四年(一○九七)进士(清嘉庆《桂阳县志》卷四)。初授湘阴尉,迁长垣。历通判邵州,知柳州、邵州。高宗绍兴八年(一一三八),为兵部员外郎,放罢(《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之二五)。十一年,入为太常丞(《宋史》卷一○三)。以母老乞近,授桂阳监使,致仕(《沅湘耆旧集》前编卷二○)。今录诗二首。
- 刘商
刘商,字子夏,徐州彭城县人。唐代诗人、画家。大历(766年—779年)年间进士。能文善画,诗以乐府见长。官虞部员外郎。后出为汴州观察判观察判官。后辞官从事自己喜欢的诗画创作事业,刘商的诗歌作品很多,代表作有《琴曲歌辞·胡笳十八拍》。《唐才子传》卷四说他“拟蔡琰《胡笳曲》,脍炙当时”。《全唐诗》收录有刘商的很多诗歌。
- 华覈
华覈(219年—278年五月),字永先(《建康实录》作永光),吴郡武进(今江苏丹徒)人。三国时东吴官员。华覈先后担任上虞尉、典农都尉,后因文学而迁任秘府郎,后升任中书丞。孙亮即位后开始与太史令韦昭、薛莹等,编写《吴书》。孙皓即位后,封徐陵亭侯。后来被迁任东观令,领左国史,华覈上书辞让,孙皓回书不许。华覈曾上书过百,内容包括陈说利害,荐举良能,解释罪过等。天册元年(275年),华覈因为小事而被免职,三年后逝世。
- 郑东
温州平阳人,字季明,号杲斋。幼嗜书,明《春秋》。尝应科举,不合主司,即弃去,致力为古文。欧阳玄奇其才,欲荐之,会疾卒。弟郑采亦有文名。有《郑氏联璧集》。
- 蔡文姬
蔡琰,字文姬,又字昭姬。生卒年不详。东汉陈留郡圉县人,东汉大文学家蔡邕的女儿。初嫁于卫仲道,丈夫死去而回到自己家里,后值因匈奴入侵,蔡琰被匈奴左贤王掳走,嫁给匈奴人,并生育了两个儿子。十二年后,曹操统一北方,用重金将蔡琰赎回,并将其嫁给董祀。蔡琰同时擅长文学、音乐、书法。《隋书·经籍志》著录有《蔡文姬集》一卷,但已经失传。现在能看到的蔡文姬作品只有《悲愤诗》二首和《胡笳十八拍》。历史上记载蔡琰的事迹并不多,但“文姬归汉”的故事却在历朝历代被广为流传。
- 郑廷理
郑廷理,福建闽清人,道光年间(1821~1850)恩贡生,二十四年(1843)署淡水厅儒学训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