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元正
吉水(今江西吉水)人。官翰林检讨。善行草书,其隶法师蔡邕,为昌所重。《续弘简录》.
- 简长
释简长,沃州(今河北赵县)人。九僧之一(《清波杂志》卷一一)。今录诗十九首。
- 叶衡
叶衡(1114—1175),字梦锡,金华城区人。宋高宗绍兴十八年(1148年)进士,时年二十七,调福州宁德簿,摄尉,知于潜县,擢知常州。入为太府少卿,迁户部幸郎。下母,起复除枢密都承旨。孝宗乾道二年(1166年)为淮西江东总领。历知荆南、成都。乾道九年知建康府。淳熙元年(1174年),召为户部尚书,累迁右丞相兼枢密使。又次年,为汤邦彦所谮,罢,郴州安置。十年卒,年六十二。《宋史》卷三八四有传。
- 邹补之
衢州开化人,字公兖。受业朱熹、吕祖谦之门。孝宗淳熙间进士。累官通判江宁府。有《春秋语孟注》、《兵书解》、《宋朝职略》等。
- 张国维
(1595—1646)浙江东阳人,字九一,号玉笥。天启二年进士。授番禺知县。崇祯初擢刑科给事中,劾罢阉党副都御史杨所修等,尝谏帝“求治太锐,综核太严”。七年,擢右佥都御史、巡抚应天安庆等十府。以农民军势盛,请割安庆等府,另设巡抚。后代陈新甲为兵部尚书。十六年,以清兵入畿辅,下狱,旋得释。命赴江南练兵输饷。南都陷,请鲁王监国,任兵部尚书,督师江上。还守东阳,兵败投水死。有《吴中水利书》、《张忠敏公遗集》。
- 马祖常
马祖常(1279~1338)元代色目人,回族著名诗人。字伯庸,光州(今河南潢川)人。延佑二年,会试第一,廷试第二,授应奉翰林文字,拜监察御史。元仁宗时,铁木迭儿为丞相,专权用事,马祖常率同列劾奏其十罪,因而累遭贬黜。自元英宗硕德八剌朝至元顺帝朝,历任翰林直学士、礼部尚书、参议中书省事、江南行台中丞、御史中丞、枢密副使等职。为文法先秦两汉,宏瞻而精核,富丽而新奇,内容多制诏、碑志等类作品,诗作圆密清丽,除应酬之作外,亦有反映民间疾苦的作品。
- 刘著
刘著(约公元1140年前后在世)字鹏南,舒州皖城(今安徽潜山)人。生卒年均不详,北宋宣、政年间(1111~1125)登进士第。入金任居州县甚久。年六十余,始入翰林,充修撰。后出守武遂,终于忻州刺史。皖有玉照乡,既老,号玉照老人,以示不忘其本。著善诗,与吴激常相酬答。《金史》无传,事见《中州集》卷二。词存一首。
- 冯元兴
(?—532)北魏东魏郡肥乡人,字子盛。对策高第,举秀才。初为检校御史。为元叉所知,叉秉朝政,引为尚书殿中郎,仍御史,侍读孝明帝。叉败,元兴亦被废。节闵帝普泰初,官至安东将军、光禄大夫、领中书舍人。
- 朱华庆
朱华庆,南海人。明太祖洪武十八年(一三八五)进士,官刑部主事。事见清康熙《顺德县志》卷五。
- 曾敬
曾敬,揭阳人。迈叔父。明熹宗天启七年(一六二七)举人,官东乡知县。事见清道光《广东通志》卷七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