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日华子诸家本草》。为石决明之别名,详该条。
见清·汪双池《医林纂要·药性》。为虎骨胶之简称,详该条。
证名。指皮肤肌表发热。《素问·调经论》:“上焦不通利,则皮肤致密,腠理闭塞,玄府不通,卫气不得泄越,故外热。”《寿世保元·发热》:“伤寒发热,是寒邪入卫,与阳气交争,而为外热。阳气主外,为寒所薄,而失
病证名。即蛔虫病儿感染痧毒而致蛔结之证。小儿素患蛔虫病,因痧毒内犯,致蛔死而与肠中糟粕相结,引起腹中大痛,大便不通。宜用三棱针刺腿弯、臂弯痧筋上,流出紫黑毒血;另用大黄芒硝煎汤稍冷服之,下其死蛔与宿粪
指验齿与龈以辨病。叶天士云:“齿为肾之余,龈为胃之络。小儿病看舌后,亦须验齿。”“热邪耗肾液者,齿色必黄,黄如酱瓣宜救肾。热邪耗胃液者,齿色必紫,紫如干漆,宜安胃。齿光燥如石者,胃热;枯骨色者,肾液枯
《伤科补要》卷三方。荆芥、羌活、防风、川芎、天花粉、白芍药、秦艽、薄荷、当归、红花。水煎服。用于破伤失血后之调养。
【介绍】:明代医生。字汝瞻。海盐(今浙江海盐)人。因母病购买了许多医书研读,并与各方名医讨论,遂精通医术。著有《医经大旨》(存),《药性准绳》、《明医会要》、《诊脉家宝》等书,多佚。
即瘛疭。详该条。
病名。《傅青主女科》:“妇人有生产三、四日,儿已到产门,交骨不开,儿不得下。子死而母未亡者,服开骨之药不验,当有死亡之危。……治但救其母,而不必顾其子矣。然死子在产门,塞其下口,有致母死之患。宜用推送
喻脉象坚急不和,如弓弦之缕。《素问·大奇论》:“脉至如弦缕,是胞精予不足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