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指妊娠期间,养胎之气,通称为胎气,是胎儿在母体内所受的精气(《千金要方》)。②《妇人良方大全》卷十五:“治妊娠面目浮虚,四肢肿如水气,名曰胎气。”③宋·薛轩《坤元是宝》:“胎前痢疾,产后即止者,名曰
病证名。出《太平圣惠方》第八十五卷。婴儿手足抽掣,多因妊母被风邪所袭;儿出生后,邪留脏腑,不得宣通,复感风邪,因而发病。其症多伴有壮热呕吐,睡时多惊,心神不安,身体强直,眼目反张。治宜祛风解痉。用羚角
病证名。《伤寒全生集·辨伤寒发黄》:“蓄血发黄者,其人身黄,脉沉结,小腹满硬,小便自利,大便黑色,其人如狂,此为蓄血在下焦,用桃仁承气汤下之,盖血下则黄退也。”参见黄疸、伤寒蓄血证条。
从三岁到七岁为幼童。此期脏腑、经络之气渐趋充盛,抗病能力增强,模仿能力强,对外界各种事物容易形成较朴素的概念。因此,必须在作好小儿保育工作的同时开展适应于他们特点的活动,以促进幼儿的身心健康。
见圣济总录条。
痧证之一。《痧胀玉衡·头痛痧》:“痧毒中于脏腑之气,闭塞不通,上攻三阳巅顶,故痛入脑髓,发晕沉重,不省人事,名真头痛,朝发夕死,夕发旦死,急刺破巅顶,出毒血以泄其气,药惟破其毒气,清其脏腑为主;痧毒中
皮肤针之一种。因针柄一端集针七枚,如七星并列,故名。参见皮肤针条。
太阳经证之一。详太阳中风条。
宋代医官职称。系翰林医官院之最高官职,共2人,掌管全院工作。参见翰林医官院条。
病证名。出《普济方》卷三百九十六。脾胃虚弱而致积滞的痢疾。小儿脾胃嫩弱,过食肥甘,成为积滞,积滞过久,即成此证。其症腹痛喜按而软,里急后重,日夜无度。治宜健脾益胃,用大安丸合香连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