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指实体或实质;用,指作用或机能。肝为藏血之脏,血为阴,故肝体属阴。肝主疏泄、升发,内寄相火,又主管筋的活动,病变时容易动风化火,其作用属阳。故有此说(见《临证指南医案·肝风》)。
见清·赵其光《本草求原》。即柑皮,详该条。
见《中医方药学》。为火炭母草之别名,详该条。
见鼷穴条。
【介绍】:见俞桥条。
见名医别录条。
眼科著作。清文永周(豁然子)撰。1卷。书中载述七十二种眼科病证问答内容。每条均详论病因病理,并附方药、服法及炮制法。现存清刻本。
见《中国药学大辞典》。为通草之处方名,详该条。
经验方。见《外伤科学》(广州中医学院)。自然铜30克,乳香、没药各15克,土鳖虫9克。为细末,每服1.5~3克,开水或温酒冲服,日一至二次。功能活血祛瘀,接骨续筋。治跌打损伤,骨折。
病证名。岳甫嘉《妙一斋医学正印·种子篇》:“错经妄行于口鼻者,是火载血上行,气之乱也。”详逆经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