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见张朝魁条。
谓足阳明之经筋,统管眼之下部。隋·杨上善《黄帝内经太素》卷十三:“足阳明之筋起于中三指……阳明则为目下纲。”
病证名。出《证治准绳·幼科》。为热毒蕴积而引起疮疡。临床表现以局部出现焮红、作痛、发肿、发痛。热毒炽盛,累及脏腑则可出现里热的证候,如烦热、便秘等。治宜清热解毒,如仙方活命饮、五味消毒饮之类。
外治法。出《圣济总录》。适用于外伤疼痛肿胀之证。用桂附散(《圣济总录》:桂去粗皮、生附子去皮脐、白矾、细辛去苗叶、白芷、五加皮、桑叶)水煎沸,浸洗患处。
病证名。见清·王子固《眼科百问》。属鱼子石榴证。详该条。
眼的八廓名称之一。见《银海精微》。又名坎廓、坎水廓、津液廓。①《审视瑶函》:以(气)轮上血脉丝络为凭,“坎正北方,络通膀胱之腑,脏属于肾。”②《医宗金鉴·眼科心法要诀》:“水廓即水轮也。水轮属肾,肾与
见《本草纲目》。即芭蕉油,详该条。
见《本草纲目》。为橡实之别名,详该条。
十二经脉之一。代号ST。《灵枢·经脉》:“胃足阳明之脉,起于鼻之交頞中,旁纳(一本作约字)太阳之脉,下循鼻外,入上齿中,还出挟口,环唇,下交承浆,却循颐后下廉,出大迎,循颊车,上耳前,过客主人,循发际
指人体正气先虚,复感受虚邪,两虚相合而发病。正气虚是形成疾病的内在因素,六淫邪气是引起疾病的外部因素。《灵枢·百病始生》:“故邪不能独伤人。此必因虚邪之风,与其身形,两虚相得,乃客其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