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
孕而未出生的幼体。又称胎元。《素问·五常政大论》:“故有胎孕不育,治之不全,此气之常也,所谓中根也。”一般从妊娠二周为孕卵,以后各种器官逐渐形成称胚胎,四月称始胎,六月为胎儿。
孕而未出生的幼体。又称胎元。《素问·五常政大论》:“故有胎孕不育,治之不全,此气之常也,所谓中根也。”一般从妊娠二周为孕卵,以后各种器官逐渐形成称胚胎,四月称始胎,六月为胎儿。
书名。1卷。约公元九世纪以后著作,撰人佚名。内容记载人体寄生虫名称、形态、图形及治疗方药,但杂有浓厚的道家迷信色彩,有些图像富有想象力。后收入《夷门广牍》中。
燥痰证之一。亦称火痰。《症因脉治·外感痰症》:“燥痰之症,发热唇焦,烦渴引饮,喘欬短息,时作时止,吐咯难出,此外感燥痰之症也。”多因时令燥热之气干犯肺胃所致。治宜清热润燥、降火化痰为主。如竹叶石膏汤、
见类方准绳条。
病名。见《伤科汇纂》卷六。即髋关节脱臼。详胯骨出条。
证名。为疠风兼证。见《杂病准绳》卷五。由气虚而引起的,宜用四君子汤加升麻、当归;因元气下陷而引起的,服补中益气汤;肾虚者用六味地黄丸。
胀病之一。见《医宗必读·水肿胀满》。有气虚血虚之分。《张氏医通·腹满》:“有气虚不能裹血,血散作胀,必其人大便不坚,或时结时溏,溏则稍减,结则渐加,小便清利,甚则浑白如泔,其脉缓大而滞,气口益甚。不可
见三字经合编六种条。
《医学传灯》卷下方。沙参、葳蕤、薏苡仁、山药、石斛、黄芩、白芍药、桔梗、甘草、地骨皮、陈皮、芡实。水煎服。治秋伤于燥,内热咳嗽,肺火传于大肠而致肺燥作泻。
病证名。指虚劳、虚损之属阴虚者。《景岳全书·杂病谟》:“劳损之病,本属阴虚。”多因恣饮纵酒、色欲无度、劳倦过极,精血受损所致。《不居集》卷十九:“精极则阴虚,阴虚则无气,以致为劳为损。”详虚劳、虚损条
见《民间常用草药汇编》。为芋梗之别名,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