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医学百科·预防保健篇》老年人合理用药的注意事项·
1.药物是治疗老年疾病的最主要措施之一,治疗上要做到正确、安全和有效,以达药物疗效最大而毒副反应最小之目的。
对老年人用药标准应严格掌握适应性,由主管医师根据病情作出决定,做到对症下药,对病下药,切不可药石乱投。
有些病症偶尔一时性出现,医生认为可用或不必用药物治疗时,应尽量少用或不用药。切忌道听途说,轻信广告宣传,自作主张,滥用新药。即使亲友推荐,也要从实际出发,弄清楚各自的病情和特点,同医生慎重研究和仔细咨询后再酌情取舍。老年人的药物不良反应比青壮年高,新药的科学资料和临床经验尚不丰富的情况下,更不宜贸然应用。
2.服药种类尽量简化。老年人同时可患多系统疾病,出现多种症状,常多科就诊,几种药同时应用,药物之间会发生相互协同和拮抗作用,致使毒性反应和副作用发生率骤增。有人分析老年人的药物不良反应通常为青壮年的1.5~2倍。
同时服五种药物的不良反应发生率18.6%,而同时服用六种甚至十多种药时,其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可增至81.4%。因此,老年人用药应尽量简化,在同一时间内由医生抓住主要疾病,兼顾次要疾病,精细选择,慎重使用,才能达到药到病除之目的。能用一种药物有效时,就不必用两种药物。于万不可“多多益善”,结果事与愿违,增加不必要的不良后果。
3.用药原则应采用最小的有效剂量。药物经口服后,经胃肠道分解和吸收,在血液内与血液蛋白结合后循环全身,到达靶细胞而产生药物效应。在分解、吸收、结合和运转过程中,因老年人吸收功能下降,药物与血蛋白结合减少,加上血流量下降,血流速度缓慢,老年人常发生药物在体内分布不均。加上老年人肝的酶活性和肾的排泄能力都有下降,致使药物分解变慢,体内蓄积增加,易产生副作用。因此,老年人用药剂量宜从最小量开始。一般情况下,60~80岁的老年人用成人量的2/3~3/4,80岁以上则只用1/2,有肝肾功能障碍的老年人用量宜更小。鉴于老年人之间个体差异大,故强调用药剂量应个体化。有时要耐心调整,仔细监测,逐步找到最适宜的剂量。许多医院已具备测定血液药物浓度的设备,进行药物浓度监测,做到疗效最佳和剂量适当,又能防止药物不良反应的出现。如洋地黄在血内既有效又安全的浓度范围较小,剂量小则达不到预期药效,若增加剂量又容易出现洋地黄毒副反应,故测定洋地黄在血内的浓度,较容易找到安全和有效的用药剂量,在老年心脏病人的抢救中能发挥重要的作用。
4.严格遵照医嘱服药特别重要。老年人由于记忆力差,听力、视力减退,常听不懂或记不清医生对服药的嘱咐,不能严格按照医嘱规定的药物品种、服药次数和服药的剂量准确服药,而易发生忘服、误服、重复服或多服,产生药物不良反应。此种现象称为病人对服药顺应性差。最好将每天所服的药列出清单,将每次所服的药按早、中、晚分别装入袋中或用纸包好,以便按时服药。服药时由本人或家人核对,以免错服。每个装药水的瓶上或装药片或药丸的纸板上应用醒目的字标明用药方法和次数。让老年人真正做到遵照医嘱,按时、按量和按次数服药。
5.当病情好转或治愈后,应遵照医嘱及时减量或停药。
多科就诊,几种药同时服用,一定要向各科的医生说明正在服药的详细状况,避免药名虽不同,但药理作用相似的几个品种同时服用。少数老年人用药容易而停药难,屡屡增加服药数量,而且用药时间过长,极易因疗程或剂量过大而造成不良反应或严重的后果。
6.服药后要严密观察药物的不良反应。治疗过程中医生开处方时通常会向病人或家属介绍药物的使用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副作用。在用药过程中如出现原来没有过的新的症状,并且与原有的疾病无关时,就应考虑到药物的不良反应,应该同医生及时取得联系,由医生酌情指导处理方法。对自己过去的服药史,特别对某一药物有过副作用或有过敏史者,事前必须告诉主管医生,便于防患未然。
7.注意服药与饮食的关系。同一时间饮食和服药可以相互作用,影响药物吸收和疗效。有的如开胃药、止泻药等可在饭前空腹时服,对胃粘膜不会刺激;而另一些如阿司匹林和其他非甾体抗炎药(NSAIDS)等则需要在饭后服用,以减轻药物对胃粘膜的刺激。通常以温开水冲服而不与咖啡、茶、酒、牛奶等及其他饮料同服。
8.有肝肾功能障碍的老年人用药要特别小心。尽量不选用影响听力和肝肾功能的药物,如氨基糖甙类抗生素(链霉素、卡那霉素、庆大霉素等)。
9.中药一般认为安全、副作用小或无副作用,可以放心服用。其实中药亦不可滥用,中药同样有毒副作用,使用不当,同样会发生不良后果,如牛黄清心丸、朱砂安神丸等含有朱砂,大量久服可发生汞中毒;又如中药附子、草乌等过量也会出现心律失常。
老年人服用广告中宣传的各类补药应取慎重态度,不能自作主张,自行服用。
当前许多药厂厂商,利用宣传媒介手段,在报刊、杂志、电台或电视台大作广告,推销名目繁多的各类补品和保健药品、食品以及保健饮料。对此现象,应当采取慎重的态度。对饮食正常的健康老年人一般不需要经常服用补药。俗话说“药补不如食补”是很有道理的。即使体弱多病或在康复期的老年人需要适当进补时,也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而不能滥用补药。目前在广告中宣传的许多补药和保健饮料等,多数尚在探索研究阶段,许多疗效难于完全肯定,且缺少大量临床实践资料。有的尚未经过卫生行政机关批准,质量无严格保证,且不标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限等必须具备的资料。这类产品实属伪劣商品,当属取缔之列。中老年人不能轻信宣传,以免受骗上当,贻害身体。目前还没有大量的科学资料证明任何补药可以代替正常饮食和体育锻炼而使老年人健康长寿的。各个中老年人应采取综合保健措施,注意身心健康,加强饮食营养,注意心理卫生,经常参与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才是健康长寿的积极措施。
(王赞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