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剖部位名。见《伤科补要》卷二。即脚趾关节。
见《温病条辨》卷一。即至宝丹,见该条。
见《此事难知》卷上。即心、肝、脾、肺、肾、心包络、胆、胃、大肠、小肠、膀胱、三焦、胞(胞宫)等。
眼科病证。见《审视瑶函》。即抱轮红。详该条。
见《陕西中草药》。为九牛造之别名,详该条。
见《南宁市药物志》。为狗肝菜之别名,详该条。
见《滇南本草》。为橙皮之别名,详该条。
见《广州植物志》。为莎草之别名。详该条。
病名。①牙病。《太平圣惠方》第三十四卷:“夫风疳者,由脏腑壅滞,久积风热,脾肺不利,心胸痰饮,邪毒之气,冲注上焦,熏蒸牙齿。则令齿龈浮肿,动摇脱落,损烂,脓血俱出,虫蚀齿根,口内常臭,面色青黄,唇颊肿
证名。见《医钞类编·肢体门》。即四支解堕。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