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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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xíng]字在结尾的词语
- 连刑[lián xíng]
犹连坐。
- 内刑[nèi xíng]
1.施于内心的刑罚。 2.内心效法。
- 自刑[zì xíng]
自残肢体;自杀。
- 毒刑[dú xíng]
残酷的肉刑:毒刑拷打。 残忍的刑罚,指肉刑
- 迁刑[qiān xíng]
改变刑法。指不按法律处刑。
- 八刑[bā xíng]
周代对八种犯罪行为所施加的刑罚。《周礼.地官.大司徒》:“以乡八刑纠万民。一曰不孝之刑﹐二曰不睦之刑﹐三曰不婣之刑﹐四曰不弟之刑﹐五曰不任之刑﹐六曰不恤之刑﹐七曰造言之刑﹐八曰乱民之刑。”后来总称刑政为八刑。
- 变刑[biàn xíng]
处理非常事件时,临时使用的刑法。
- 完刑[wán xíng]
古代一种较轻的刑罚。不残伤其身体,只罚劳役。
- 死刑[sǐ xíng]
剥夺罪犯生命的刑罚。是最严厉的刑罚。在我国,死刑只适用于罪大恶极的罪犯。应当判处死刑的罪犯,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缓。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我国法律对死刑案件的管辖、核准和执行从司法程序上作了周密的规定,加以严格的控制。
- 就刑[jiù xíng]
接受刑罚,多指被处决。 接受刑罚,多指被处决
- 用刑[yòng xíng]
动用刑具;施加刑法(xíng·fa)。
- 上刑[shàng xíng]
重刑;极刑。
- 杖刑[zhàng xíng]
古代刑罚之一。用荆条或大竹板拷打犯人。杖作为刑种始自东汉。南朝梁武帝定鞭杖之制,杖以荆条制成,分大杖﹑法杖﹑小杖三等。北齐北周,将杖刑列为五刑之一。其后相沿直至清末。参见“五刑”。
- 髡刑[kūn xíng]
1.亦作“髠刑”。 2.古代一种剃去罪人须发的刑罚。
- 三刑[sān xíng]
古代星相家将十二支与五行四方相配,据其生克之理以推凶吉。子卯为一刑,寅巳申为二刑,丑戌未为三刑。凡逢三刑之地则凶。见《协纪辨方书.义例》。
- 无期徒刑[wú qī tú xíng]
将罪犯终生监禁于特定场所的刑罚。其严厉程度仅次于死刑。在我国,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有劳动能力的实行劳动改造。服刑期间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刑或假释(须实际执行十年以上)。 指把犯人的终身自由剥夺的刑罚
- 施刑[shī xíng]
行刑。
- 轘刑[huàn xíng]
即车裂。古代一种酷刑。
- 追刑[zhuī xíng]
谓追加刑罚。
- 婬刑[yín xíng]
滥施刑罚。
- 省刑[shěng xíng]
减少或减轻刑罚。
- 磔刑[zhé xíng]
1.五代时始置的凌迟极刑。即割肉离骨,断肢体,然后割断咽喉。俗称剐刑。 2.比喻极大的痛苦。
- 丽刑[lì xíng]
谓触犯刑法。丽,通“罹”。
- 市刑[shì xíng]
古代市场中的刑罚。包括宪罚(以文书公布罪状)﹑徇罚(周行示众)﹑扑罚(鞭打)三种。
- 断刑[duàn xíng]
判刑。
- 象刑[xiàng xíng]
相传上古无肉刑,仅用与众不同的服饰加之犯人以示辱,谓之象刑。
- 阴刑[yīn xíng]
宫刑。
- 狱刑[yù xíng]
犹刑罚;讼案。
- 赏刑[shǎng xíng]
1.犹赏罚。 2.敬词。古代小民称官长施加于自己的刑罚。
- 法刑[fǎ xíng]
法令典章。
- 原刑[yuán xíng]
恕罪。
- 恤刑[xù xíng]
1.慎用刑法。语本《书.舜典》:“钦哉钦哉,惟刑之恤哉。” 2.特指减刑。 3.明代及清初由中央派往各地审录刑囚﹑清理冤滞的官员,常被称为恤刑。始设置于明太祖时,成化后遂成定制。清康熙时裁省。
- 明刑[míng xíng]
1.明确的法令。 2.指把犯人所犯罪状写在板上,置于其背以示惩罚。 3.严明的刑罚。 4.指严明刑罚。 5.谓以刑法晓喻民众。
- 电刑[diàn xíng]
①使电流通过人的身体,用来逼供的刑罚。②用电椅处死犯人的刑罚。 让电流通过人的身体使其痛苦或将其处死的残酷刑罚
- 评刑[píng xíng]
1.批评刑法。 2.判案﹐量刑。
- 宫刑[gōng xíng]
古代阉割生殖器的残酷肉刑。 古时一种残酷肉刑,阉割生殖器。又称“腐刑”诟莫大于宫刑。——汉. 司马迁《报任安书》
- 政刑[zhèng xíng]
政令和刑罚。
- 攒刑[zǎn xíng]
见“攒形”。
- 墨刑[mò xíng]
古代五刑之一。刺字于被刑者的面额上,染以黑色,作为处罚的标志。 古代刑罚,在犯人额上刺字并染以墨
- 正刑[zhèng xíng]
1.正常的法度。 2.谓正定刑律。 3.依法执行死刑。
- 天刑[tiān xíng]
1.上天的法则。 2.天降的刑罚。 3.特指宫刑。古以宦者星与宦官对应﹐故称。
- 峭刑[qiào xíng]
严刑。
- 鹑刑[chún xíng]
《宋史.王安石传》:“有少年得斗鹑,其侪求之不与,恃与之昵辄持去,少年追杀之。开封当此人死,安石驳曰:‘按律﹐公取﹑窃取皆为盗。此不与而彼携以去,是盗也;追而杀之,是捕盗也,虽死当勿论。’”后将此案称为“鹑刑”。
- 国刑[guó xíng]
1.城中施行的刑罚。 2.国家的刑律。
- 官刑[guān xíng]
1.古代惩戒官吏的刑罚之一,即鞭刑。 2.官府所用之刑。亦指官府的刑法。
- 中刑[zhōng xíng]
中等刑罚。
- 生刑[shēng xíng]
死刑以外的一切刑罚。
- 极刑[jí xíng]
指死刑:处以极刑。
- 训刑[xùn xíng]
谓宣传﹑解释刑法。语本《书.吕刑序》﹕“吕命穆王﹐训夏赎刑﹐作《吕刑》。”孔传﹕“吕侯以穆王命作书﹐训畅夏禹赎刑之法﹐更从轻以布告天下。”
- 秋刑[qiū xíng]
谓秋天肃杀之气对万物的摧折。
- 体刑[tǐ xíng]
对人身体施行的刑罚。 对人身体施行的刑罚
- 能刑[néng xíng]
善于执法用刑。
- 判刑[pàn xíng]
司法部门依据法律给罪犯以刑事处分。 司法部门依据法律给罪犯以刑事处分
- 缓刑[huǎn xíng]
对犯人所判处的刑罚在一定条件下延期执行或不执行。缓刑期间,如不再犯新罪,就不再执行原判刑罚,否则,就把前后所判处的刑罚合并执行。
- 议刑[yì xíng]
谓议罪以定刑。
- 设刑[shè xíng]
使用刑罚。
- 火刑[huǒ xíng]
用火烧的酷刑。
- 授刑[shòu xíng]
加之以刑罚。
- 严刑[yán xíng]
1.严厉的刑法;残酷的刑罚。 2.谓施行严厉的刑法;用残酷的刑罚。 极厉害残忍的刑法或刑罚
- 大刑[dà xíng]
1.重刑。多指死刑。 2.施重刑用的刑具。 3.大型。型﹐铸造器物的模型。
- 详刑[xiáng xíng]
谓断狱审慎。
- 挺刑[tǐng xíng]
谓不屈服于刑罚。
- 教刑[jiào xíng]
古代学校所用的刑罚。
- 失刑[shī xíng]
谓当刑而未处刑。
- 有期徒刑[yǒu qī tú xíng]
将罪犯定期监禁于特定场所的刑罚。在我国,其期限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但在数罪并罚或死缓减为有期徒刑时可以到二十年。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有劳动能力的实行劳动改造。服刑期间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刑或假释。
- 量刑[liàng xíng]
法院根据犯罪者所犯罪行的性质、情节,对社会危害的程度,以及认罪的表现,依法判处一定的刑罚。 法院依照法律,根据罪犯的罪行性质、情节、对社会危害程度及认罪态度而裁定刑罚类型
- 理刑[lǐ xíng]
1.掌理刑法。 2.指掌理刑法之官。
- 肆刑[sì xíng]
最重的刑罚,死刑。
- 流刑[liú xíng]
古代把犯人押送到边远地方服劳役的刑罚。 古时的一种刑罚,把犯人遣送到边远地区服劳役
- 熬刑[áo xíng]
忍受刑罚;经受刑罚。
- 百刑[bǎi xíng]
各种刑罚。
- 贼刑[zéi xíng]
1.刑杀。 2.对为贼者的处罚。
- 肉刑[ròu xíng]
对人的肉体施以残暴动作的刑罚:对犯人禁止使用肉刑。
- 汤刑[tāng xíng]
商汤制定的刑法。
- 隆刑[lóng xíng]
严刑﹐重刑。
- 残刑[cán xíng]
毁坏形体。刑,通“形”。
- 黥刑[qíng xíng]
犹墨刑。
- 禹刑[yǔ xíng]
即夏之《赎刑》。
- 避刑[bì xíng]
谓避免触犯刑法。
- 科刑[kē xíng]
判处刑罚。
- 繁刑[fán xíng]
繁苛的刑罚。
- 渥刑[wò xíng]
犹重刑。
- 犗刑[jiè xíng]
宫刑。
- 处刑[chǔ xíng]
依照法律对罪犯判处刑罚。 依法对罪犯判处相当的刑罚
- 莅刑[lì xíng]
监斩。
- 从刑[cóng xíng]
随附主刑的刑罚,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三种(这几种刑罚也可单独施用)。也叫附加刑。
- 陷刑[xiàn xíng]
谓犯罪。
- 造刑[zào xíng]
谓造成某种特定形势。
- 临刑[lín xíng]
将受死刑之时。 即将受死刑
- 即刑[jí xíng]
就刑。谓处死。
- 主刑[zhǔ xíng]
“附加刑”的对称。法院判处刑罚时独立适用的刑罚。中国刑法规定的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 弛刑[chí xíng]
1.亦作“?刑”。 2.指弛刑徒。
- 甫刑[fǔ xíng]
1.即《尚书·吕刑》。
- 游刑[yóu xíng]
旧时押着盗贼鸣锣游街,鞭打示众。
- 赊刑[shē xíng]
谓刑法松弛。
- 本刑[běn xíng]
法律名词。指刑法各本条所规定的刑罚。如某犯依法应判处六年有期徒刑,因某种特殊原因,根据刑法另一条规定,得以减轻,而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原应判之六年徒刑即为本刑。
- 执刑[zhí xíng]
依法枪决死刑犯人;泛指实施刑事处罚。 依法枪决死刑犯人;泛指实施刑事处罚
- 轻刑[qīng xíng]
1.减省刑罚。 2.犹轻典。 3.轻罪。
- 平刑[píng xíng]
公平地处理案件;断案。
- 故刑[gù xíng]
过去判刑而今仍在服劳役的人。
- 服刑[fú xíng]
服徒刑:服了两年刑ㄧ正在劳改农场服刑。
- 过刑[guò xíng]
滥用刑罚。
- 绞刑[jiǎo xíng]
死刑的一种,用绳子勒死。 用绳子绞死的一种刑罚应处以绞刑的罪行
- 重刑[zhòng xíng]
1.重的刑罚。 2.加重刑罚;施以严刑。 3.犹慎刑。谓不轻易用刑。
- 腐刑[fǔ xíng]
即宫刑。古代男子阉割生殖器的酷刑。 破坏男子生殖器和女子生殖机能的酷刑太史公受腐刑而有《史记》,盖发郁闷之愁也
- 淫刑[yín xíng]
滥施刑罚。 滥用刑罚淫刑滥罚
- 野刑[yě xíng]
《周礼.秋官》五刑之一。施行于王城之外“野”的刑法。
- 免刑[miǎn xíng]
1.脱去刑具。秦汉时用罪犯服役,则解除其刑具,谓之弛刑徒。 2.免除刑罚。
- 至刑[zhì xíng]
1.最适当的刑罚。 2.极力使用刑法。
- 决刑[jué xíng]
执行死刑。
- 附加刑[fù jiā xíng]
见“从刑”。
- 非刑[fēi xíng]
在法律规定之外施行的残酷的肉体刑罚:非刑拷打 ㄧ受尽非刑折磨。
- 仪刑[yí xíng]
1.效法。 2.为法,做楷模。 3.楷模;典范。 4.仪容,风范。
- 逞刑[chěng xíng]
犹言肆用刑罚。
- 作刑[zuò xíng]
制定刑律。
- 虐刑[nüè xíng]
残酷的刑罚。
- 吕刑[lǚ xíng]
《尚书》篇名。周穆王时有关刑法的文书,由于吕侯的请命,故名。近人有认为是春秋时吕国国君所造的刑书。
- 常刑[cháng xíng]
一定的刑法。
- 司刑[sī xíng]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掌五刑之法。见《周礼.秋官.司刑》。后泛指主管法律刑罚的官。
- 酷刑[kù xíng]
残暴狠毒的刑罚:酷刑逼供。
- 薄刑[bó xíng]
1.轻罪;轻刑。 2.减损刑罚;不以刑罚为重。
- 行刑[xíng xíng]
执行刑罚。多指执行死刑。
- 峻刑[jùn xíng]
严刑。
- 削刑[xuē xíng]
犹严刑。
- 武刑[wǔ xíng]
谓以武力惩处。
- 黩刑[dú xíng]
滥施刑罚。
刑[xíng]字在开头的词语
- 刑事案件[xíng shì àn jiàn]
为追究刑事责任而由司法机关立案处理的案件。在我国,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批准逮捕和检察﹑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
- 刑曹[xíng cáo]
分管刑事的官署或属官。
- 刑事责任[xíng shì zé rèn]
实施犯罪行为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具体表现为犯罪分子有义务接受司法机关的审讯和刑罚处罚。我国刑法规定: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六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六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刑法还对精神病人、醉酒人以及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的刑事责任问题作了规定。
- 刑杀[xíng shā]
处以死刑。
- 刑迹[xíng jì]
形迹。
- 刑事法庭[xíng shì fǎ tíng]
见“刑事审判庭”。
- 刑奄[xíng yǎn]
1.宫刑。 2.指阉人。
- 刑科[xíng kē]
1.刑法的条款。 2.明清时六科之一,负责处理刑事案件。
- 刑责[xíng zé]
犹刑罚。
- 刑僇[xíng lù]
见“刑戮”。
- 刑讯[xíng xùn]
用刑罚审讯。 根据法律进行的刑事询问或刑事审判
- 刑罪[xíng zuì]
触犯刑法之罪。
- 刑礼房[xíng lǐ fáng]
唐代中书省属下的政务部门之一,掌管刑﹑礼。
- 刑星[xíng xīng]
太白星。
- 刑克[xíng kè]
星相术语。谓三刑相害,五行相克。
- 刑律[xíng lǜ]
刑事法规。 刑法触犯刑律
- 刑统[xíng tǒng]
我国封建社会刑法和刑律统类的简称。犹刑事法规的汇编兼训释。以《唐律疏议》为体例,结合当时施行的格﹑敕法令分类编成,自唐至宋,历代沿袭。始于唐宣宗大中年间的《大中刑法统类》,现仅存《宋刑统》。
- 刑室[xíng shì]
审讯用刑的屋子。
- 刑堂[xíng táng]
旧指用刑的公堂。 旧指用刑的公堂
- 刑察[xíng chá]
谓明察刑事。
- 刑辱[xíng rǔ]
用刑罚侮辱。 用刑罚侮辱;用刑法污辱
- 刑吏[xíng lì]
行刑的吏卒。
- 刑杖[xíng zhàng]
刑具,行刑用的棍棒。
- 刑残[xíng cán]
用刑严酷。《墨子.非儒下》:“佛肸以中牟叛,桼雕刑残。”王焕镳校释:“漆雕刑残,犹言漆雕刑杀残暴也。”一说,形体残缺。毕沅校注:“《孔丛》作‘漆雕开形残’。”
- 刑黥[xíng qíng]
古代肉刑的一种,即墨刑。在人面额刺字后用墨涂之,作受刑的标志。
- 刑状[xíng zhuàng]
诉讼状。
- 刑经圣制[xíng jīng shèng zhì]
北周宣帝制订的法律。
- 刑错[xíng cuò]
1.亦作“刑措”。亦作“刑厝”。 2.置刑法而不用。
- 刑范[xíng fàn]
1.铸造器物的模子。刑,通“型”,模型。 2.法度。
- 刑期[xíng qī]
法院判决宣告的剥夺自由或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应予执行的期间。如判处某罪犯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这五年、一年就是刑期。刑期的长短,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确定。
- 刑劫[xíng jié]
谓滥用刑罚。刑,刑罚;劫,挟持。
- 刑马[xíng mǎ]
古代结盟要杀马歃血,立誓为信,称“刑马”。
- 刑措[xíng cuò]
见“刑错”。
- 刑事[xíng shì]
对“民事”而言。有关刑法的。
- 刑拷[xíng kǎo]
施刑拷问。
- 刑妨[xíng fáng]
犹刑克。
- 刑厅[xíng tīng]
掌管刑事的官吏。
- 刑灼[xíng zhuó]
泛指刑罚。
- 刑徒[xíng tú]
1.受刑之人;囚徒。 2.指徒刑。
- 刑法典[xíng fǎ diǎn]
经过系统整理,并确立一定体系的刑事法律文件。
- 刑篇[xíng piān]
见“刑签”。
- 刑者[xíng zhě]
1.受刑的人。 2.特指受宫刑的人。
- 刑胥[xíng xū]
刑部的下属小吏。
- 刑人[xíng rén]
1.加刑于人。 2.受刑之人。古代多以刑人充服劳役的奴隶。 3.特指宦官。
- 刑谪[xíng zhé]
刑罚。
- 刑种[xíng zhǒng]
刑罚的种类。一般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 刑场[xíng chǎng]
处决罪犯的地方。 对犯人执行死刑的地方
- 刑命[xíng mìng]
惩罚之令。
- 刑章[xíng zhāng]
犹刑法。
- 刑网[xíng wǎng]
犹法网。喻严密的法律条规。 形容刑法的严密如罗网一样,触犯后便无法逃脱
- 刑事犯罪[xíng shì fàn zuì]
指一切犯罪。
- 刑械[xíng xiè]
谓用刑具械系。
- 刑警[xíng jǐng]
刑事警察的简称。 刑事警察的简称
- 刑所[xíng suǒ]
犹刑场。
- 刑坐[xíng zuò]
犹连坐。谓旧时犯法者的家属﹑亲族和邻居等连带受刑罚。
- 刑法[xíng fǎ]
规定什么行为是犯罪,并规定用什么刑罚加以处罚的法律。狭义的刑法仅指具有完整体系和普遍适用性的基本刑事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广义的刑法还包括刑事单行法律,如《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自1980年起施行,1997年作了修订。
- 刑余[xíng yú]
1.受过肉刑;判过刑。 2.指受过肉刑的人。 3.指阉人。即受过宫刑的人。 4.南朝宋颜延之骂和尚慧琳为刑馀。古代有髡刑,而和尚必须剃光头,故称为“刑余”。
- 刑民[xíng mín]
受刑之民。
- 刑仵[xíng wǔ]
犹仵作。旧时官署中检验死伤的吏役。
- 刑清[xíng qīng]
刑罚公正清明。语本《易.豫》:“圣人以顺动,则刑罚清而民服。”
- 刑讼[xíng sòng]
刑罚和诉讼。
- 刑牲[xíng shēng]
谓古时为了祭祀或盟约而杀牲畜。
- 刑器[xíng qì]
1.即刑鼎。古时铸刑书于鼎,因称刑鼎为刑器。 2.刑具。
- 刑诛[xíng zhū]
按律诛杀;刑杀。
- 刑戮[xíng lù]
1.亦作“刑僇”。 2.受刑罚或被处死。 3.指各种刑罚。 刑罚或处死免于刑戮横遭刑戮
- 刑房[xíng fáng]
1.旧时衙门中掌理刑事案件的分署。 2.指刑房的书吏。
- 刑案[xíng àn]
刑事案件。 刑事案件青少年刑案由一般犯罪逐渐升级到暴力犯罪
- 刑罚[xíng fá]
法院惩罚罪犯的强制方法。内容为剥夺罪犯的某种权益--财产、政治权利、人身自由以至生命。是国家权力的组成部分,也是国家得以存在的必要条件。一般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刑,指肉刑、死刑;罚,指以金钱赎罪。后泛指依照法律对违法者实行的强制处分
- 刑讁[xíng zhé]
见“刑謫”。
- 刑职[xíng zhí]
掌管刑罚的职务。
- 刑事制裁[xíng shì zhì cái]
亦称“刑事处分”。法律制裁的一种。即由法院对罪犯判处刑罚。
- 刑具[xíng jù]
用刑的器具,如夹棍﹑绞架等。 用刑的器具,如夹棍、绞架等
- 刑侦[xíng zhēn]
刑事侦缉。
- 刑隶[xíng lì]
因犯罪被官府判作奴隶的人。亦特指阉人。
- 刑名[xíng míng]
1.战国时以申不害为代表的学派。主张循名责实,慎赏明罚。后人称为“刑名之学”,亦省作“刑名”。韩非子亦尚“刑名”。 2.刑罚的名称。 3.刑律。 4.引申为刑事案件。 5.即刑名师爷。
- 刑部[xíng bù]
我国封建社会掌管刑法﹑狱讼事务的官署,属六部之一。 我国封建社会掌管刑法、狱讼事务的官署,属六部之一寻移刑部。——清. 张廷玉《明史》皆归刑部。——清. 方苞《狱中杂记》刑部系囚之。余在刑部狱。
- 刑蹇[xíng jiǎn]
犹刑克。
- 刑狱[xíng yù]
犹刑罚。
- 刑冲[xíng chōng]
星相术语。指地支中相妨害的两类情况。刑:子刑卯,卯刑子,丑刑戌,戌刑未,未刑丑,寅刑巳,巳刑申,申刑寅,辰午酉亥自刑。冲:子午,丑未,寅申,卯酉,辰戌,巳亥。
- 刑史[xíng shǐ]
古代刑官下属主管文书的小吏。
- 刑侦队[xíng zhēn duì]
负责刑事侦缉的专门队伍。
- 刑威[xíng wēi]
1.谓严历执法,使民畏慑。 2.刑罚。
- 刑例[xíng lì]
惩罚罪犯的法规条例。
- 刑徒砖[xíng tú zhuān]
东汉时代埋葬刑徒时所刻的文字砖,和刑徒一同埋入坑内。上刻刑徒部属﹑来自何地﹑刑名﹑姓名和死亡日期等内容。
- 刑伤[xíng shāng]
1.杀伤。 2.受刑后的创伤。
- 刑事拘留[xíng shì jū liú]
拘留的一种。在我国,指公安机关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在紧急情况下先予关押的强制措施。适用于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被害人或在现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在身边或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等情况。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 刑论[xíng lùn]
判刑论罪。
- 刑教[xíng jiào]
刑罚与教化。
- 刑理[xíng lǐ]
刑法;法律。
- 刑谳[xíng yàn]
议罪定案。
- 刑事诉讼[xíng shì sù sòng]
为解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犯罪、犯何种罪、要不要处刑、如何处刑的问题而进行的诉讼。在我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处于主导地位。除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外,其他案件由公安机关负责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人民检察院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人民法院负责审判。 根据刑法的诉讼
- 刑事犯[xíng shì fàn]
触犯刑法,负有刑事责任的罪犯。 因触犯刑法,有刑事责任的罪犯
- 刑车[xíng chē]
运载犯人的专用车。
- 刑天[xíng tiān]
神话人物。
刑[xíng]字的成语
- 决狱断刑[jué yù duàn xíng]
受理诉讼,决断刑令。
- 刑天争神[xíng tiān zhēng shén]
刑天:古代神话中的人物。刑天敢于和天帝争夺神位。后比喻大无畏的精神。
- 遁天之刑[dùn tiān zhī xíng]
指违背自然规律所受的刑罚。
- 扑作教刑[pū zuò jiào xíng]
扑:戒尺;教刑:上古刑法的一种。原意为以戒尺责打不遵守教令的人。后多用以戏称责打。
- 明刑不戮[míng xíng bù lù]
指刑罚严明,人民就很少犯法而被杀。
- 刑马作誓[xíng mǎ zuò shì]
古代结盟,杀马饮血,立誓为信。比喻庄重的誓言。
- 刑期无刑[xíng qī wú xíng]
刑罚在于教育人恪守法律,从而达到不用开的目的。
- 非刑逼拷[fēi xíng bī kǎo]
非刑:法律外的残酷肉刑。指使用残酷的肉刑进行审讯逼供。
- 刑于之化[xíng yú zhī huà]
指以礼法对待。后用以指夫妇和睦。
- 讳兵畏刑[huì bīng wèi xíng]
指慎于用兵和用刑。
- 详刑慎罚[xiáng xíng shèn fá]
详明周密地量刑,慎重妥善地定罪。多指决狱审慎。
- 明正典刑[míng zhèng diǎn xíng]
明:表明;正:治罪;典刑:法律。依照法律处以极刑。旧时多用于处决犯人的公文或布告中。 依照法典,公开处罚
- 怀刑自爱[huái xíng zì ài]
刑:法度。指心中有法度,办事有分寸,不做违法的事,能够自重自爱。
- 果刑信赏[guǒ xíng xìn shǎng]
指赏罚严明。
- 繁刑重敛[fán xíng zhòng liǎn]
繁:多;敛:征收。繁重的刑罚和赋税。
- 刑无等级[xíng wú děng jí]
对犯人用刑不考虑其地位的尊贵和卑贱。
- 义刑义杀[yì xíng yì shā]
正当和不必要的刑罚与杀戮。
- 非刑拷打[fēi xíng kǎo dǎ]
非刑:法律外的残酷肉刑。指使用残酷的肉刑进行审讯逼供。
- 礼乐刑政[lǐ yuè xíng zhèng]
指礼法、乐教、刑罚以及各项政令等。
- 以刑止刑[yǐ xíng zhǐ xíng]
犹以刑去刑。
- 僭赏滥刑[jiàn shǎng làn xíng]
赏的不是有功的人,罚的不是有罪的人。泛指赏罚不当。
- 威刑肃物[wēi xíng sù wù]
以严刑使人恭顺。
- 严刑峻法[yán xíng jùn fǎ]
峻:严酷。严厉的刑罚和严峻的法令。 峻:严厉。严厉的刑法虽严刑峻法,犹不为变。——《汉书.匡衡传》
- 造言之刑[zào yán zhī xíng]
刑:刑罚。对造谣惑众的人所处的刑罚。
- 当刑而王[dāng xíng ér wáng]
谓先经受磨难而后飞腾黄达。
- 政简刑清[zhèng jiǎn xíng qīng]
旧时形容法令简省,社会风气好,犯罪的人少。常用作称道地方官政绩的话。
- 刑余之人[xíng yú zhī rén]
余:以后。指太监或受过宫刑的人。也指其他受刑致残的人。
- 明刑弼教[míng xíng bì jiào]
弼:辅助。用刑法晓喻人民,使人们都知法、畏法而守法,以达到教化所不能收到的效果。
- 尚德缓刑[shàng dé huǎn xíng]
尚:崇尚;德:德政;缓:放宽。崇尚德政,放宽刑罚。
- 威刑不肃[wēi xíng bù sù]
威:权威;刑:刑律;肃:整肃。权威和法纪都不能整肃。
刑[xíng]字在中间的词语
- 详刑寺[xiáng xíng sì]
官署名。即大理寺。唐龙朔二年改称。
- 绞刑架[jiǎo xíng jià]
见“绞架”。
- 行刑队[xíng xíng duì]
派往对判处死刑者执行枪决的小分队。 派往对判处死刑者执行枪决的小分队
- 铸刑书[zhù xíng shū]
1.春秋时代郑晋等国实行法治﹐把刑法条文铸刻在鼎上﹐因称。 2.借指公开颁布重刑。
- 禁刑日[jìn xíng rì]
法令规定不准宰杀动物和对罪犯施行刑罚的日子。
- 审刑院[shěn xíng yuàn]
1.亦省称“审刑”。 2.宋代于禁中设立的官署,其职务是检查大理寺所审理的案件,并上报中书省。
- 弛刑徒[chí xíng tú]
解除枷锁的刑徒。